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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六项重大任务罕见置后“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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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于北京时间10月23日结束,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值得一提的是,公报所提的六项重大任务罕见地将“党的领导”放在了最后,以往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通常放在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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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资料图

对于第一项加强宪法实施任务,公报再次提到了依宪治国的重要性。在此之前,十八大报告中、宪法实施30周年大会上,以及人大60周年纪念会上,都有提到过依宪治国。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此前的2012年12月,习近平也曾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公报强调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公报强调“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对于中共党员干部执法,守法情况,中共官方提出要将法制建设纳入政绩考核,“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公报所提的六项重大任务罕见地将“党的领导”放在了最后,以往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通常放在最前。虽然放在最后并不代表着弱化,但是因中共向来重视“位置”和排名,故而这一变化还是引起广泛讨论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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