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落街头无家可归,或有家不归不得的「街友」,从流浪汉、游民、街友称谓的转变,显示台湾社会逐渐接受他们存在的事实,但美国却有越来越多城市立法禁止民众接济街友,目前已有观光胜地佛罗里达州等全美21个城市有相关立法。

流浪街头的街友,盘据公共场所,常是许多城市的困扰,美国有21个城市立法禁止民众接济。
美国全国流浪者联盟(National Coalition for the Homeless)所公布的报告,联盟批评各州政府不应因「提供支援会让街友不愿离开街头、导致流浪人数越来越多」的错误认知而罔顾人权保障。报导指出,没有地方住、缺少工作机会,甚至是疾病缠身让他们无力自给自足。联盟呼吁,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应将街友列为反歧视法规的保障对象。
外电报导,美国经济萧条后,无家可归的人越来越多,却越来越多州立法禁止路边乞讨、游荡或是睡在街头等等流浪者求生不得不为的行为。许多州政府减少相关社福团体的补助。有些州要求组织必须先和政府申请通过后,才能在街头发放食物;有的则是立下更严苛的食安规范,就是不让相关组织协助街友饱餐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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