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发布,其描绘出的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越来越清晰,而在这张图上,广东一直扮演着“改革先行者”的角色。从《决定》中可以搜索到“广东样本”的影子,不少法治建设、司法改革的星星之火就是从南粤起步,在广东试点的。新一轮“法治广东建设”已拉开帷幕,样本的探索意义也更加凸显。从今日起,本报将陆续推出“法治广东新探索”的系列报道。

10月24日,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南都记者 冯宙锋 摄
十八届四中全会亮点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自全国法院拉开司法改革序幕以来,广东法院多年探索的司法改革经验被向全国推广。但作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掌门人”的郑鄂却变得格外低调,无论是中央媒体还是地方媒体,向其邀约采访谈改革经验,均被婉言拒绝。“因为以前我们多说,是为推动改革。”郑鄂直言,但四中全会过后是一个合适谈改革方向和经验的时机。
2014年10月24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的第二天,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管委会委员、南方都市报总编辑任天阳带队采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郑鄂不仅从法院院长的角度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涉及的法院司法改革内容,还透露出未来广东法院司法改革重点,并希望更多有创新精神的人士尤其是年轻人参与到改革中来。“这是一个年轻人实现法治梦的时代。”郑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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