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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习近平却步的慈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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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又捐款了,这次的捐助对象是美国的耶鲁大学,他为何再次将橄榄枝抛向美国而不是自己的祖国中国?是否中国的慈善领域令他千般顾忌?这其中的原因只有潘石屹自己知道。实际上,中国慈善领域的弊端众人皆知,甚至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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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四川芦山县震区考察期间,亲吻一个小男孩

自1904年成立之时起,中国红十字会的历任名誉会长都是显赫一时的人物,而自1994年起,国家主席江泽民和胡锦涛相继担任了红十字会名誉会长一职。似乎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约定,中国国家主席会同时兼任中国的红十字会的历任名誉会长。习近平打破了这一约定,早在2013年,习近平已经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却迟迟不肯接任中国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

此时,郭美美的名字又一次在眼前浮现。郭美美的故事很简单:红会批准了一个商红会,商红会在没有投一分钱的情况下自己去找企业,结果找来了一个名叫王鼎的公司,王鼎公司有一个王军,王军给郭美美买了车、买了包,于是郭美美便自称“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开始了各种炫富与各种做戏。

无独有偶,“郭美美事件”后,中国红十字会相继遭遇了各种公信力危机事件:部分中小学要求学生加入校红十字会并缴纳会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护士将一名活着的男婴当死婴处置;成都市红十字会募捐箱多年未取致善款发霉长毛;红十字会相关项目基金存在监管漏洞……人们开始痛惜,痛恨自己的善心被他利用,感叹自己的血汗钱变成了他人的账单。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些现象相继爆发并不是偶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内部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纵观中国的整个慈善领域,这种问题何尝不存在呢?

公益观念不深入捐赠不均衡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本是中国古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平民生活缺少保障的写照。现今的中国社会,这种贫富差距依然存在,不可否认,当下的富人阶层远比古代的富裕阶层更加积极的投入公益事业,但仍是不够的。首先是捐赠量较低,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接收各类社会捐赠款物332.78亿元,其中货币约227.5亿元,物资折价约105.28亿元,单笔捐赠超过亿元的仅有12笔。这与中国已有千万富豪87.5万人,亿万富翁5.5万的人数相比,是微乎其微的。再对比2010年福布斯公布的《中国富豪排行榜》与《中国十大慈善家排行榜》,前十大富豪竟无一人登上“年度十大慈善家”排行榜。这与国外富人的善举相比相差甚远。

再者是捐赠领域的不均衡。目前中国的捐赠流向比较单一,大部分善款集中在少数几个中央部门和全国性慈善组织处,缺乏与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社区的对接。这样导致了慈善活动难以延伸到基层,局面难以打开。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历来重视教育,视之为民族生存、国家安定的命脉。因此,社会对此关注度较高,每次重大灾害都能牵动亿万国人的心,这些无形中为富人要求获得社会认可的心理搭建了良好平台,以致纷纷向灾区捐赠。而在科教文体、环境、健康等领域的捐赠由于收效周期较长,无法满足富人急于获得社会资源的愿望而受到捐赠者的忽略,造成了慈善事业捐赠领域不均衡的现状。

慈善系统体制造成公信力低

有人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实际上,更直接的原因是中国慈善系统的体制以及制度本身的问题。

首先是法规政策的滞后,尽管有关部门在有关法规政策中明确向慈善事业捐献可以享受全额免税的优惠,但实际情况则另当别论。总体而言,法规政策的滞后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制约中国慈善事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主要障碍。迄今中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包括对慈善组织的性质定位、慈善事业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督机制及机构的活动领域等方面,都缺乏完善、系统的法规政策规范。

此外,按照国际惯例,慈善机构属于社会团体,应当是脱离政府之外的,但是在中国却成了“半政府组织”。这种制度有个很大弊病,就是其活动范围与活动能力,不是由法律规范,而是由行政部门决定。以李连杰基壹金计划为例,它隶属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总会则是挂靠在政府下面的一个机构。这种“半政府”性质导致了慈善事业合法性的减损。

政府垄断了从事慈善事业的所有合法渠道,如果政府公信力强度高,那倒还好,社会上个体的慈善行为或可通过政府实现,也可通过这些“半政府”机构实现;一旦政府公信力受损,人们会因为质疑政府行为的效率和廉洁,而不愿意通过政府实现自己的善行,转而寻找其他途径。这就是中国当下的现实:贪污腐败严重,政府公信力不高,民众在惊呼一个个落马官员贪污数字的同时,更加看紧了自己的钱包,拒绝走进慈善领域。信息不透明监管力度不够

实际上,以上的种种问题有一种方式可以杜绝,这就是加强社会监管,然而遗憾的是,中国慈系统的监管机制同样是乱象丛生。

作为捐赠者,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我捐的钱物用哪去了”,遗憾的是经常不得而知。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中显示,有77%的公益慈善组织透明指数得分不及格。慈善组织大面积“不及格”的现状,一点也不奇怪,与公众的日常感受应该是吻合的。去年2月中国广播网曾报道,全国有20多家基金会除了能找到名称外几乎无其他任何信息,有46家基金会没有任何联系信息。公益慈善组织玩起了“潜伏”,公众甚至无法与之联系,当然谈不上什么“透明度”了。

没有透明度,监管就无从谈起。作为一个慈善机构,公信力是它的生命力,而公信力是建立在信息公开、各方监督机制完善的基础上的。然而,中国约有75%的慈善组织完全不披露或仅少量披露信息。

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国家审计署负责监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财务,各地红十字会的财务也由同一级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对于境外捐赠的款物还要接受国际红十字组织的监督、审计。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同时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一些列的监督看似严密,却仍然不尽如人意。这里面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即没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有些发达国家,慈善组织为了赢得公众的信任、募集更多的善款,会主动公开账目并接受公众的质询,很多基金会都会聘任第三方审计机构来对其每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如英国,任何人都有权获得慈善组织的年度账目和财务报告。英国政府专门成立了“慈善委员会”以监督管理和规范慈善组织,该委员会对慈善组织的治理结构、投资行为、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等提出许多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面对中国慈善系统的问题重重,换个角度来看,恰恰是其自救开始的一个转折点,让伪慈善退场,才有真慈善到来,为慈善肌体挤掉毒素,正当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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