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中国建国65周年之际,曾对被戏称为“橡皮图章”“政治花瓶”的人大和政协两个系统的高调表态,强调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足见习近平对中国政治制度中的民主弊病并非一无所知。然而,与中共第五代在民主表态上想左的是,在习近平执政的两年内,大陆被揭露两起贿选丑闻。习近平打造的“中国式民主”能否化解人大系统在选举中以工作程序代替了法律程序的弊端,值得后续关注。

日前,陆媒《南方周末》报道了四川南充的贿选丑闻,事涉主角是9月份落马的四川省南充市市委常委杨建华。据悉,杨建华在2011年10月中共南充市第五次党代会及中共南充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后,以送人钱财等方式,通过“贿选”当上市委常委。 四川政界人士透露,杨建华“贿选案”的严重程度甚至超过2013年湖南省衡阳市人大代表贿选案。
在习近平不满两年的任期内,大陆被揭露两起贿选丑闻。作为四川南充贿选案的前车之鉴,湖南衡阳贿选案曾因涉金额1.1亿余元,涉及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和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引发中央高层的震怒。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以较大篇幅提到该案,追问“衡阳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当时,习近平连声追问六个“到哪儿去了。
如此大规模的贿选,揭示出人大选举制度上的漏洞以及法治不彰。曾有中共高官如此评价贿选丑闻,“通过贿赂破坏选举,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对国家法律的挑战,对党纪的挑战,触碰了红线、底线和带电的高压线”。
根据中国《选举法》规定,县级与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为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代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选举也采取间接选举形式。
间接选举的一个弊端就是人大代表与候选人之间的了解不多,投票具有随意性。通常情况下,人大会议印发的候选人情况介绍多为简历式,印数也较少,每个代表小组仅发几份供讨论时传阅。而由于缺乏公开的竞选渠道,候选人只能转入拉票活动:通过去代表下榻的宾馆拜访、宴请、委托中间人说情等形式为自己挣印象分。分析人士表示,人大选举,尤其是间接选举的竞争性和透明度不够,是以工作程序代替了法律程序。候选官员对手握投票权的人大代表们的公关,正是在此过程中滋生。
间接选举的实际操作中,政党和人民团体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在提名阶段是封闭的,不向社会公开。只有在人代会召开期间,提名名单被提交到大会主席团后,才能被参会的人大代表获知。这就为暗箱操作预留了空间。 曾有官员贴切表述,“间接选举的方式导致地方人大很大程度上由官员去选,而不是选民去选。”
事实上,中国贿选丑闻在十年前已有先例。2003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计生委主任陈满生,因为请客、送礼,组织和动员所在的计生系统干部为其拉选票,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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