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腐败问题中,突出的现象就是家族式腐败频现,催生了贪腐夫妻档、贪腐父子兵等热词,“我的手铐也有你一半”算是其中的现实写照。在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观念下,贪官利用影响力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进行“曲线敛财”,形成一人当官全家参与、全家受益的腐败模式。

刘铁男通过其子收取钱财
近日,中纪委网站披露了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案件详情,其多次收受贿赂,久贪成“精”,甚至练就了通过拎重来估测红包金额的“本领”。而更引人注意的是,其形成的触目惊心的“家族式腐败”,家庭财产高达7000多万。
梳理近年来的腐败案件发现,家族式腐败中“贪腐父子兵”最为常见,超过了6成。江苏原秘书长赵少麟的儿子赵晋在天津被称为“最牛开发商”。据当地民众称,赵少麟与儿子赵晋官商勾结,搞得当地民不聊生。
此外,此类案件中,夫妻组合也是“标准搭配”,而妻子多充当“掮客”的角色,为官员丈夫与行贿者拉线搭桥。有些家属共同犯罪的腐败案件中,甚至已经超越了“一帮一”的模式,而是在家族内形成了一定利益集团、贪腐规模。比如,2013年5月31日,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公安局原局长孙宏军被调查,其妻子就是著名的“房媳”张彦。经调查,孙家至少有15人为官。“如果孙家开家庭会议,到场的部门领导比政府开会还多。”运城当地人表示。
家族式腐败案件中,手段通常有假借亲属之手遮蔽敛财、授意亲属经营空壳公司等,官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安排工作,从而用官商勾结或官官相护这一“常规手法”。在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安排下,只有大专学历的其子张冬成为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长,掌管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要务。后又被提拔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这对上下级关系的局长父子把持要职紧密合作,利用职务寻租,一些开发商千方百计巴结行贿。此外,有些亲属并没有固定职位,仅作为掮客,或者在一个岗位上领空饷,负责上传下达,为受贿打掩护,形成家族腐败集团。例如,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的妻子韩桂荣就是这一角色,负责向王怀忠转达行贿人的请求、转托。韩桂荣的一位老同事说,其调到阜阳市财政局后,因其身份“特殊”,局长并无强制要求,每月的工资会计都会主动送到她家去。
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的官商勾结不同,这些建立在亲属关系上的团体联系更加紧密、潜伏期也较长,检方在侦查取证上更有难度,此类贪腐案潜伏期有的甚至超过了10年。
多年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之子刘德成,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之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之子等“官二代”利用父亲职权或被父亲作为收受贿赂或非法经营的中间人,从而聚敛巨额财富。他们利用其父辈编织的关系利益网,再进行了“优化升级”,形成第二代利益网。然而,这种紧密关联也使得两代人被紧紧捆绑在了一起,去年起相继曝光落马。
事实上,对于规范官员子女、亲属的行为,中共早有规定。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2010年相关规定要求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创造条件、亲属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等。而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但是,家庭式腐败的现象依旧频发。分析人士认为,家族式腐败的根本问题不是有没有规定、规定细不细,而是很多官员对于党纪国法没有一种畏惧感、敬畏感。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