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曾轰动中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进入再审程序。1996年4月9日,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并仅于61天后就被执行死刑。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进入再审程序
据报道,这起发于18年前的枪决案在8年前即就被认定为冤杀案,不过,陆媒新京报援引第一批接手此案的几位警察介绍,早在他们录取第一份笔供的时候,就认定笔录不支撑呼格吉勒图杀了人。
“呼格吉勒图就在案发地附近第一毛纺厂的治安岗亭里接受了警方询问,当时他神情比较自然,作为第一报案人,他详细介绍了报案经过。”其中一位警察称,“他被问到了案发前后都在做什么?都是什么时间?听到了啥?看到了啥?”
这位警察表示,嫌疑人的第一份笔录非常重要,“因为在短时间里,他来不及串通、来不及组织、来不及思考,因而可信度很高。”“可以肯定,这份笔录不支撑呼格吉勒图杀了人”。不过,他担心这份笔录已不在呼格吉勒图的案卷里。
在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后,该警察表示,“当时心里有点打鼓”,“案发地离呼格吉勒图家很近,当事人年纪不大,且没有前科,当时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
而据另一位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表示,他勘验了案发现场,“现场比较简单,没有打斗痕迹,受害者身上没有伤口”。
但是,内蒙古当地媒体在1996年4月20日的晚报上却刊登了对呼格吉勒图指甲的特别报道:为了证实呼格吉勒图交代的真实性,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对他的指缝污垢采样,进行理化检验。最后证明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人咽喉处被掐破处的血样是完全吻合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
对此,上述警察表示,这是呼格吉勒图案不多的“铁证”之一。但他说,自己当初就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受害者身上有伤口、或者破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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