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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冤案进入再审 曾被势力阻挡翻案

曾轰动中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以下简称“呼格案”)20日进入再审程序。据中共官媒新华社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据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案不开庭,将采取书面形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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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

“呼格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11月初,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表示,呼格吉勒图案正在依法按程序复查中。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向警方报案,在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下身赤裸的女尸。随后呼格吉勒图报案,却被认定杀人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被陆媒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呼格案”得到了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起发于18年前的枪决案在8年前即被认定为冤杀案,陆媒援引一位该案内部人士表示,有人一直在推动该案重审,但还有一股力量使得“呼格案”久拖不决。该人士认为,其中原因可能涉及国家赔偿的因素,因为国家赔偿是需要自治区法院赔付的。“有人跟我说过,这个案子一直不能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问题就出在当时的自治区法院,中央、最高法、最高检都对案子的重审有过指示,自治区委、区政府也有明确的态度,但是当时的自治区法院就是执行不下去。”该内部人士称。

为何此案能够成功再审?陆媒援引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的话表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主要是根据呼格吉勒图近亲属的申诉。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2项的规定,即发现“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再审案件的有关规定,高院将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鉴于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我们决定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384条第三款规定,决定不开庭。”李生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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