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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为少数人利益而斗争的侠客

一提到李银河,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性”以及她关于“性”方面所有惊世骇俗的言论:大力呼吁同性恋合法化以及性服务业合法化----总之,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一个老太太在不停地提出关于性的惊世骇俗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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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我的眼里,我看不到“性”。我看到的,是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不畏艰难顶着各种唾沫星子,力争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为弱势群体发声。她关注的其实是社会公平和正义。

自古以来,在中国一直有一句俗语叫做“随大流”。人们早就发现在做事情的时候,只要跟着大队人马走,就基本上吃不了亏。哪怕上学时犯错误挨批评,也有“法不责众”一说。一个人罚站,同一堆人罚站有着很大的区别。一个人站在全班人面前,那是绝对的耻辱。而倘若站起来的有半班人,那即便是听老师训话,基本也可以等同于开学典礼听领导做报告,可以说毫无难为情的感觉。

与此同时,如果一个人是为大多数人争取权益,那么他毫无疑义地会大受人们欢迎,被众人所歌颂,甚至被奉为“英雄”。人们总是热衷于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在投票选举中,也有“少数服从多数”之说。

这本身真的说不上有什么错。特别是当少数人的利益同绝大多数人相违背相冲突,当大多数人代表着正义和真理以及正确的方向的时候。

但是,现实又不完全是这样。在社会中,常常有这样的一种类型的少数人:他们没有对任何人的利益产生威胁,没有伤及他人,仅仅是因为人数太少,声音太小,不能造成极大的声势,同时也说不上代表着任何对与错的道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权益就常常被忽视,没有人想到去保护。最简单的例子,是有一次同朋友打电话,谈到国内的中考升学制度对于体育项目的政策规定。朋友说,中考体育好的孩子会加分,可因为她的孩子有先天性的疾病,无法上体育课,所以就无分可加,在中考的总成绩上也就失去了很大的优势。而对于这样有特殊情况的孩子,国家没有给出任何说法,只能按普通人的标准去竞争。

近几年来,可喜的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可以看到残疾人的洗手间,为准妈妈提供的换尿布的地方。但这也仅仅限于大城市大的公众场所。很多地方还是对于这些“少数人”的群体处于忽视状态。

“同性恋”这个词语,无疑在当前社会依然属于“少数人”的群体。而同以上所提到的少数人有所不同的是:他们还属于非常令人“看不顺眼”的少数人,是违背传统的爱情婚姻道德理念的少数人。因此,就更谈不上他们应该有任何的“权益”而言了。在中国,他们始终生活在社会的阴影下角落里,见不得任何光。而扪心自问:他们又到底做错了什么呢?是否侵犯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没有,仅仅就是让人“看不顺眼”而已。

如果说错的话,错就错在他们没有选择做“大多数”,没有“随大流”。而最为悲哀的事实恰恰在于:有的时候不是你可以自己做主选择一种生活,而是上天注定你只能做“少数人”中的一个。

要知道,现实中总有人身不由己地处于“少数人”的队伍之中。比如朋友的那个不能上体育课的孩子,比如因一场事故而失去双腿的残疾人,比如只能一个人带着孩子出门的单身母亲。似乎,在很多中国人的眼中,不能上体育课的孩子,就不应该参加正常的高考,就无权享受正常人所受到的教育;而做轮椅的残疾人,更应该老老实实地在家呆着,没事别老自己出门晃悠;单身母亲带婴儿逛商场?谁让你不再带个大人跟出来?在中国,一个孩子,怎么也得两个以上的大人照看才成。因此,因为他们是少数人,所以就少有人主动去想如何多做点什么,去保护他们的利益。

而事实上,让“少数人”享受“正常人”的生活,其实并没有那么艰难。欠缺的,只是一份人文关怀和一种意识:少数人的利益也需要保护的意识。一个残疾人厕所,一个针对身体有残疾孩子的政策,一个妈妈需要的婴儿尿布桌-------这些其实真的做起来并不难,难得是,当你作为“大多数人”中的一员时,是否能够体谅到“少数人”的心情,顾及到“少数人”的利益?就在这样一小部分人躲在角落里,默默承受着自己身为“少数人”的身份所带来的所有烦恼和生活不便时,有一个女人站了出来,她大声地发声,为他们所应享有的正常生活的权利做斗争,顷刻间将自己变成了一个靶子,受到旁人的各种言语以及人身攻击。可以说,她虽然不是同性恋,但遭到的人身侮辱比同性恋还要多得多。

不得不说,李银河其实是一个自信笃定,坚强而又仗义敢言的女人。

所幸的是,当李银河公布与变性人同居十五年的时候,外界已经不再如以前那样反响激烈,骂声一片。有不少人大方地送上祝福。这说明这个社会已经越来越文明,越来越包容,不仅可以宽容与自己不同的“少数人”,同时还在逐渐增加对他们的体谅和理解。

希望有一天,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基础上,少数人能够同绝大多数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过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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