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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推新法律禁止民众随意游行引发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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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政府推出《新公众安全法》,民众未经授权在国会或其他主要建筑外示威,最高可施以560多万港元(约449.18万人民币)的天价罚款,烧国旗者也可被罚约28万港元(约22.46万人民币)。数千民众不认同政府这种做法,在全国30个城市发起示威。

西班牙执政的人民党2013年底提出新法,除未经授权在国会外示威会被重罚,焚烧国旗、拒绝服从警员命令,或发布警员照片或片段以至他们受到危害,最高也会被罚款约28万港元(约22.46万人民币)。

另外,新法容许警察将媒体、示威者等列入黑名单,并随时截查身份证,加强警权。连不尊重制服人员也被列为罪行,可被罚款约5600港元(约人民币4492元)。执政党控制国会上下议院,尽管在野党及人权组织大力反对,法案12月较早前获下议院通过,若再获上议院批准,最快2015年实施。

全国三十个城市、成千上万的民众日前上街示威,有民众戴上白色面具,又以胶纸封嘴,对政府的新法律表示不满。

西班牙2009年爆发债务危机,国内失业率高踞不下,民众不满政府处理手法,示威及警民冲突不断。首相拉霍伊2013年则称,新法旨在保护民众,绝非“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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