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涉贪被判囚七年半,同时须归还1,118万元(1港元约合0.129美元)的款项。到底这笔钱可以如何追讨?

许仕仁
律师黄国桐指出,原则上有组织罪行所得的款项,都需要归还,刑事法庭会颁下追讨命令,即使当事人破产,只要有能力就需要还款,“不过如果真系用光哂,咁当然还唔到”。
律师梁永铿就指出,因为许仕仁已被颁令破产,破产受托人会处理,到底在4年的破产期内许仕仁有无能力偿还债务,无能力就毋须还款,受托人会研究许的资产状况,再决定如何还款,包括拍卖资产,例于早前登报出售过万张黑胶碟及雷射影碟,变卖后的款项就可作还款之用。
不过,黄国桐指,在五年之内若相关财物曾被赠予他人,法庭都可以追讨,因此过往获许仕仁馈赠大笔金钱或名贵物品的人士,例如他的太太及上海一名女子,都可能被追讨款项。
但黄国桐指出,因为该名女子处身上海,而中港之间刑事上并无相关追讨的合作协议,因此款项或无法追回,除非对方在本港有资产,或找到追款的其他方式。
据了解,许仕仁被裁定成立的五项罪名,包括三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一项“《防止有贿赂条例》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麦机智指,许仕仁为香港政府工作30年,1998年成功击退国际炒家,且品格良好,遂以8年3个月作量刑起点,给予9个月扣减,即判囚7年半,并要向政府清还1,118.2万元贿款。麦机智称赞许仕仁备受尊重、口才了得、外交手腕强劲,若非发生今次案件,他可以成为近年最优秀的政务司长。
而其中许仕仁涉及贿款的两项控罪,分别发生于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底,以及2005年6月至2009年1月20日,分别收取850万元及1,118.5万元。此前担心受案件牵连的许的情妇沈莉娜向廉署承认先后5次收取许仕仁的850万港元发生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期间。
于1980年出生于上海的沈莉娜于2012年2月14日在上海蒲东新区寓所内向廉署两名调查主任录取一份长达5页纸的证人供词,详细讲述许仕仁多次给她巨额款项的情况。沈莉娜在供词中又称自己并不知道许仕仁汇款给她的金钱来源,“我只知许先生是个有钱人,我不知他的金钱来源,我亦没有过问他”,但许仕仁曾对她对透露自己是“许晋亨的远房亲戚”,但她没有追问详情,她亦不知道许在内地或香港有否其他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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