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占中运动期间担任金钟占区纠察长的工党执委郭绍杰被警方加控两项罪名,分别是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有消息人士称,占领区内的铁马组、物资站的主事人、“占中”三子、学联5名核心成员、学民思潮代表等,日后都会被控同类罪名。

占中三子自首
警方消息透露,郭绍杰是占中纠察长,负责带领纠察队在占领区内维持秩序,属领导角色,而占领区内的铁马组、物资站的主事人,也同样会被视为组织者,拘捕行动陆续有来。
消息人士称,警方一定会拘捕“占中”的3名发起人,学联和学民思潮的代表也跑不掉,尤其是曾经上台指挥群众带装备包围政府总部的领导者,比如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副秘书长岑敖晖、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等。
较多留在幕后的学联学民成员、甚至政党议员,就会视乎各人的参与程度,以及是否有参与策划行动,来断定是控以“组织非法集结”,还是“协助组织非法集结” 。
郭绍杰与民主党柯耀林,11月12日协力制服向壹传媒集团前主席黎智英投掷动物??内脏的疑犯时,被指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架”被捕,两人23日一同到中区警署报到。
期间,警方加控郭绍杰“召集及组织非法集结”和“参与非法集结”两罪。郭绍杰获准以500港元(1港元约合0.129美元)保释,2015年2月要到警署报到。
郭绍杰表示,警方指他在金钟被占领的其中10天有参与活动,参与及组织非法集结,证据包括网上资料及视频短片。他担心未来会有更多人被同样方法检控。他会与律师商讨,再决定党友会集体认罪还是抗辩,他承认自己是犯法,但没有犯罪。职工盟、工党及民间团体23日到中区警署外请愿,抗议当局秋后算帐。
12月20日,警方完成所有占领示威区的清场之后,警务处长曾伟雄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将首先调查组织者的责任,之后会交由律政司决定是否提出检控。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法律上没有定义何谓“组织”,如有份召集、鼓励大家参与,或是有系统整理占领设备,在法律上都可推论为“组织”。
陆伟雄称,过往非法集结的判罚都不算重,通常只是罚款,或者短期监禁,但如果涉及组织非法集结,就要看案件本身去判刑。
如黑社会组织的集结,通常被告会被判监禁。占领运动自称为公民抗命,可能会获得减刑。被告是否认罪也会影响量刑,所以难以估计占领组织者是否会入狱,或入狱多久。
一名香港城市大学的学生,2014年6月在立法会外参与新界东北发展的抗议活动,被控妨碍立法会人员罪,案件23日在东区裁判审理。学生获判自签1,000港元,守行为1年。
当时有过百名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抗议,14人被控以参与非法集结、企图强行进入立法会及妨碍立会法人员等罪行。
同案的其余13名被告,包括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土地正义联络召集人何洁泓等人,押后至2015年2月24日再作第二次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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