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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案举报人翻案免死 曾当庭高唱国际歌

苏荣落马曾被坊间认为给当初实名举报苏荣妻子的江西贪官周建华带来了翻身的希望,如今这一希望似乎已成为现实。北京时间12月24日,江西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二审宣判,一改一审的死缓之判,改判无期徒刑。曾在二审法庭上高唱《国际歌》声讨苏荣的周建华,终获免死之幸。左手笑纳千万贿金、右手冒死举报副国级领导,周建华双重脸谱下的宦海浮沉内幕亦被陆媒一一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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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案举报人周建华

二审翻案免死

江西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江西省高院经审理查明,周建华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提拔、工作调动、工程承揽、酒店建设、矿山纠纷、诉讼案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06.3114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15万元、金条3根以及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江西省高院综合考虑周建华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周建华2013年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不服一审判决的周建华提出上诉。2014年5月,在二审法庭上,自认为因举报苏荣被打击报复的周建华高唱《国际歌》,还大喊道:“法院不是苏荣的私家刑庭。”妻、子皆受牵连。此前的8月7日,周建华之子周德昊被法院办理取保候审,彼时坊间就传此举意味着周家父子的案件,在公众的关注下终于向好的方向发展。此前,周建华和前妻长期举报苏荣妻子插手土地出让,致使国家损失近10亿元。周德昊则称,他之所以被抓、被诉乃至被审判,都是因为其父母举报苏荣一事。

2011年7月,中共江西省委巡视组到新余市巡视,时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周建华向巡视组反映了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妻子插手新余高专老校区土地出让,致使国家损失近10亿元的腐败问题。2012年1月4日,周建华被江西省纪委实施“双规”,而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则以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周德昊立案侦查,并将其刑事拘留。

按照周建华的说法,他在“双规”期间遭到逼供,包括其妻子、儿子等亲属,甚至他负责招来的客商也一度被抓捕。2013年,周建华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决死缓。在这起“案中案”里,周建华自认为其遭遇是因为举报苏荣的问题所致。

而周建华之子周德昊曾早在2012年就被取保候审过一次。当时检察院承诺不起诉周德昊,但在周建华案一审开庭前的2013年6月,周德昊再次被收押。周德昊取保候审后再被收押,亦被指与其母亲姚敏建举报苏荣妻子有关。据陆媒《财经》杂志此前报道,已与周建华离婚的姚敏建在2013年2月起断断续续发现周建华的举报材料,此后她也走上举报苏荣妻子的道路。

当过炮兵爱放炮

在互联网上,他是冒死举报副国级领导、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而遭受迫害的反腐斗士;在法院判决书里,他是笑纳千万贿金,索贿无度的贪腐官员。两个相去甚远的形象,或者说双重身份的糅杂,呈现出一个复杂的周建华。

周建华的同僚认为,尽管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周建华并没有太多官场的圆滑世故。相反,他脾气火爆,经常公开数落其他领导的工作不足,在新余工作期间得罪的人不在少数。前妻姚敏建也承认周建华的脾气不好,容易急躁,且心高气傲,说话也是直来直去,有什么就说什么,因此经常被姚敏建开玩笑说“当过炮兵爱放炮”。“这也是他在官场得罪很多人的原因。”姚敏建分析。

在周建华的眼里,举报时任新余市委书记李安泽一事是其被“迫害”的导火索。在周建华被查之前,他与李安泽之间的矛盾在新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在新余官员间流传的一个细节是:有一次,周建华因不满市里安排行政中心奠基的时间没有通知他,与李安泽一起吃早饭时,当着所有班子成员的面放话:“明天不能开工,如果开工,我就去省里告你。”2011年年底,在两人矛盾公开化之后,周建华曾放言:“我要死,他也死,他有人,我也有人。”随着2014年8月底李安泽也被中纪委带走,又让人感慨周建华的一语成谶。

自认收钱“有原则”

2005年,周建华与原配姚敏建离婚,4年后与小自己17岁的梁某再婚。周建华离婚和再婚的消息,新余绝大多数官员都不知道,周建华也未向组织汇报。而周建华的第二任妻子梁某,实际上就是2004年对周建华的控告信中提及的周建华的情人。不过,周建华离婚后并未与前妻姚敏建断绝往来,加上儿子去英国读书、回国后的求职就业等费用,经济负担沉重。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对检方对其受贿上千万元的指控,周建华一直坚称自己只拿到五六十万元的“人情往来”。周建华在与律师会见时,也自认为人还是比较正,收钱坚持几条原则:第一,不收班子不团结的人的钱;第二,看不惯的人的钱不收;第三,数额大的不收。“一般都是关系比较好的中层干部就收了。”

不过法院二审判决书显示,周建华近年来收钱的胃口非常大。最大一笔受贿款项来自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付敏。付敏曾付170万元用于周建华为妻子梁某购买一栋别墅、150万元用于为前妻在上海购房。此外,付敏还前后给了350万和100万给周建华炒股,共计770万元。付敏甚至称,“后来我都不想送了,我给他的已经够多了。”

判决书上,还有三位证人的证言显示,2011年7月,曹某汇给周建华的妻子梁某50万元。为了防止风险,周建华让梁某写了一张借条给曹某。但在2011年12月上旬,周建华被“双规”前夕,周建华找到曹某,说省纪委正在查他,他要将钱还给曹某,并要走了借条。但他同时交待曹某,等调查结束后,再把50万还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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