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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反腐:令计划问题的四大思考

令计划腐败问题在冬至日被披露以来,官方媒体如同过去那样,动用了强大的媒体进行宣传,道德、个人、家族等因素是各大媒体讲述他腐败的重点,情人貌似少不了。说道德变坏,思想动摇,从而导致家族式腐败,又因为情人关系复杂,所以要挖出来。原因看起来比较简单,实际却未必是这样一回事。这大内总管任职多年,如同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腐败肯定也不是一天开始的,十年或十多年,令计划可能就有动作,但为什么过去不见监督和挖出,非得等到成为大老虎、巨贪的时候才感兴趣。显然,说是反腐,其实就是人所共知的政治缘故。不然,我们真不好理解,在过去那个十年任期里,产生了叛徒,产生了国妖,还产生了大内高管腐败分子.........我们该怎么去想,还有多少腐败分子包围着过去十年任期的团队?

腐败究竟怎么个情况,战斗檄文《媒体:中央为何今年对周徐苏令四个大老虎开刀》说得非常清楚,“周永康一案,敲打官场,最大的一点,是山头主义和帮派主义。”“徐才厚一案,敲打的是军队系统。”“苏荣一案,利剑所指向的是‘一把手’和买官卖官。”“令计划一案,所指向的不仅仅是山头主义,更是指向家族腐败。”这腐败牵涉出来的派系,该文是明确的指出了,并且把派系追溯到中国古代帝制社会多个朝代,“唐朝的牛李之争,北宋的洛党、蜀党之争,明朝的东林党与阉党之争,多少政治衰败,源于党争之祸。山头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党争在政党政治下的变种。”

若是这个说法比较准确,这实际就是在告诉人们,反腐败与腐败的派系分野,又牵扯到权力分配。换言之,已知的事实是,在大量铺垫反腐的宣传文章里,反腐实际是大旗帜,幕后看不见的东西才是更真实的表现。强调派系、山头等,也就是强调团队与团队的利益纠葛,他们之间存在利益分歧,从而导致了某些人被以反腐的名义挖出来。别说腐败,处处都是在腐败;别说谁是老虎,没有挖出来之前个个都是优秀分子;别说反腐决心,制度腐败是个生产线。

令计划腐败案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它不需要我们去鼓掌欢呼,沉思其中的原委或许比赞美来得直接。这第一就是令计划是谁提拔起来的?现在说令计划腐败了,腐败是一个事实,腐败了就应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追了法律责任以外,我们还需要去问问,谁该为用人不当承担责任?中国古代有“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制度上要做到大公无私,不管亲还是仇,只要是一个人才,就不惜一切代价去任用。同时,一旦涉及到用人不当,失察就得担责。如今,令计划不管是内举还是外举,如此严重的腐败,这用人不当之责理应追,否则以后谁都不怕。当然,追责在某种意义上是梳理脉络,也就会涉及到派系或山头主义。第二个问题,自然就是反腐本核的认知。按照现在的反腐,看起来是不管官员职务多高,也不管过去有什么功劳,一旦腐败了,就要抓出来。不过,常识告诉我们,所谓反腐,其实就是权力大小之划分,权力角逐非常明显,谁的权力大,谁就拥有反腐的解释权或诠释权。在大官大贪,小官小贪的时代,有几个清廉?于是,反腐败就常常成为了官员内部换人的道义旗帜,它用反腐败掩饰问题本质,也把权力角逐诠释为正义的举动。既然你的权力大,你可以用反腐驱除你不喜欢的人,谁能保证胜利的你不是比下去的人更贪?

反腐是一个权力界域的丛林法则。制度制造一批又一批贪官产品以后,权力大的决定权力小的命运,这就是典型的“丛林法则”。根据这样的权力丛林法则,是不是等于这样一种观点,解决小的就意味着大贪将产生?这个反腐,不是竖子成名,就是大贪成名,而成功者获得道义力量,整天享受别人的赞颂。这样的腐败与反腐败,永恒的话题,实际就是永远的剧本。此乃第三。

既然说到制度腐败,我们就得考虑制度构建。现在这样严重的腐败,若仅仅是以权力大驱逐权力小的,如此长期循环下去,腐败永恒不竭,反腐败也永恒不尽。然而,我们不禁会问:有这样坚决的反腐败,为什么不去从根源上解决,即从制度构建去反腐?一个不从根源上解决腐败的反腐,成天赞美反腐败取得的成绩,这不是笑话吗?有多少人在看到反腐成绩,就意味着腐败有多严重性,毕竟二者是对等的。可是,制度构建呢?从49年建政以后第一起反腐败到现在,六十多年过去了,反腐决心大说了那么多年,可制度构建却偏偏不坚决,难道不是说明反腐有猫腻吗?制度不变,今天挖了令计划,明天可能就是王计划,后天可能就是刘计划。假如制度构建不开启,那就真是“一个名叫计划的有变,但中央的计划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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