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孙春兰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黄兴国同志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

黄兴国
黄兴国简历
黄兴国,男,汉族,1954年10月生(57岁),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现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1972.11----1973.11 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3.11----1976.11 共青团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76.11----1982.12 浙江省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80.11----1982.10 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2.12----1984.01 浙江省象山县委宣传部部长1984.01----1985.09 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85.09----1989.07 浙江省象山县委书记
1989.07----1990.09 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
1990.09----1994.09 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
1994.09----1996.08 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6.07 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01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1998.01----1998.11 浙江省副省长(1995.09----1998.07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1----2003.11 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1.09----2004.08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6----2007.12 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12----2008.01 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1----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党的十四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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