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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廉银:雍正王朝阳光下的灰色收入

说起雍正皇帝,浮现在国人脑海里的多半是唐国强在电视剧《雍正王朝》中印象,一脸严肃,横眉冷对,还是皇子时就被称为“冷面王”。雍正之所以能在几十位皇子中脱颖而出继承皇位,说法很多,但其严苛的性格应该是原因之一,也只有严苛的人才能收拾好康熙晚年理政过宽的烂摊子,守住江山。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严苛的人,一位为了催缴亏空让众兄弟上街练摊的人,主动为各级官员发生活补贴,并且数额巨大,是工资的数十倍上百倍。高薪养廉,这就是养廉银。雍正为何要推出养廉银,真养出了廉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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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王朝也存在着灰色收入。图为雍正帝

工资低,灰色补

在传统儒家思想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是文人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境界,出仕做官是实现这个包袱的唯一途径。相对于理想,工资什么的能算什么?为人民服务才是最正理,因而中国古代大多数王朝官员的工资都很低。比如明朝正七品官一年是36两白银,实际到手的是白银27两5钱,宝钞360贯,1,105余公斤的米,这些收入如果一家花,一年也能过,前提是别遇上人情门户。

更何况,清代官员的薪俸可不是一家人花的,尤其是地方官。在古代官制里,有品级入流的才叫官,国家才给发工资,其余的师爷、三班衙役等衙门内的工作人员,都属于编制外的,这也是古代官员人数远比现代少的原因。师爷、衙役等给老爷打工,老爷就得给他们发工资,国家发的那点工资,杯水车薪。

在大清国,最初没有工资一说,八旗贵族子弟各有产业。遇上作战,兵士、贵族自备干粮为老爱新觉罗家打工,缴获的物资、财富各家都能分一些,皆大欢喜。靠这一套打天下可以,要守天下、治国可不成,要用汉族士大夫,那就得有工资。清朝根据明朝的惯例,建立了自己的薪俸制度。一品官每年白银180两,米180斛;二品155两,米155斛;三品130两,米130斛;四品105两,米105斛;五品80两,米80斛;六品60两,米60斛;七品45两,米45斛;八品40两,米40斛;正九品33两,米33斛;从九品兼未人流31两5钱,禄米31斛半。这样的工资水平,说白了就是大米管够,要钱没有。有明一朝就以官员薪俸低闻名于世,后期还有苏木折俸,就是说工资的一部分换算成海外进口的香料发放,到手的工资又少了一部分。不过,明朝的有个很人性化的制度,要是有兼职,工资就能多拿一份,官员的夫人、母亲如果有了诰命夫人的身份也是有工资可领的。大清官海瑞曾身兼吏部侍郎和南京督察院都御史,一个二品、一个三品的俸禄,海瑞日子还不错。大清国可没这好事,一份俸禄包干,高级官员多是名士、大家,出本书、写幅字就能收入颇丰。比如康熙时历任福建巡抚、江苏巡抚、户部侍郎的张伯行,是著名理学家,一部书稿就能有上千两白银的收入。但这毕竟是少数,这种制度可苦了那些刚入仕途的官员,尤其是京官。

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工资不够花只能想辙,还好官场前辈们给他们留下了许多门路去增加收入。一是借,向国库借钱,据统计到康熙末年,仅江苏一地欠国库即达881万两白银,山东、浙江也有300万两和100万两。这才有了《雍正王朝》中仍是的皇子的雍正皇帝强力收账一幕,康熙还从自己兜里掏钱帮实在还不上的亲近臣子补窟窿的段子。地上上从一是灰色收入,捞偏门,这就是“火耗”与“冰敬”、“碳敬”。

所谓“火耗”,就是国家赋税额度以外加收到部分,收取的理由也很站得住。收的零碎银子重铸成库平银会有损耗,钱粮从各地送往京城中途也会有消耗,还有路费什么的,这都得加在赋税里。至于实际消耗多少,又征收多少,就是一笔糊涂账,各地标准不一。而这些收入是不反应在政府收支账簿里,另有一本小帐,完全由地方一把手支配,衙门的师爷、衙役的工资、孝敬上级的银钱、官员个人的开支全部来自其中。

而“冰敬”、“碳敬”,则是京官们的灰色收入的渠道。逢年过节、地方官进京述职,为了结交权贵都会略表心意,权贵之家、各大实权衙门从门房到一把手一路打点。地方官进京打点时,除了权贵对于本地在京为官的无论官职大小,都会有所表示,许多低级官员就指着这个过活,望地方官进京如望甘霖。曾国藩在翰林院熬资历时,曾在家书中写道:“男目下光景渐窘,恰有俸银接续,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资,今年尚可勉强支持。至明年则更难筹画。”就是说,钱不够花,日子难过,现在刚发了工资还能维持,冬天地方官进京再收点,今年也就能维持过去,明年的日子还没谱。道光年间,山西都粮道张集馨升任四川按察使后入京觐见,军机大臣没人400两白银,军机章京16两,有交情的百八十两;六部尚书、督察院督御史100两,侍郎、寺卿等依次递减;此外,同年,同乡。另有交情的一个也不能少,前后花费总计超过1万5千两白银。“冰敬”、“碳敬”实际也来自于“火耗”,说白了整个王朝的官僚体系都靠着这灰色收入过活,成为潜规则,皇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康熙皇帝曾对大臣说,大学士张鹏翮在兖州任职时曾收过下面的孝敬银子,两淮盐运衙门的官员迎来送往,也多有馈送,这些我都知道,只是不想追究而已。

“火耗”收取的随意,没有标准可言,既使贪腐大行其道,有隐蔽走向公开化、潜规则,也使百姓深受其哭,有的地方其数额甚至超过正规赋税。在康熙年间,工部尚书王鸿绪在一份密折中谈到,山西平遥知县一年的“火耗”在3万5千两白银左右,而全县一年的税赋也不过这个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以平遥知县的捞钱水平,绰绰有余。

阳光工资,阳光下的灰色收入

一边是工资低,要维持生计,维持地方政府运作,很难;一边是灰色收入潜规则,想收多少收多少,买官卖官,中饱私囊;皇帝也很冤,明明我收的税赋不多,最后百姓却骂我横征暴敛,而且贪腐还腐蚀着自己的江山,不知那天就有人揭竿而起。天下唯一尊的皇帝成了冤大头。

前面也提到雍正皇帝是一位严苛的主,眼里容不得沙子,当然也不想为灰色收入潜规则背黑锅,当冤大头了。更何况贪腐亡国,祖宗的江山不能丢在自己手里。我给你们涨工资、发生活补贴,钱从哪儿来?当然不能是国库,更不能是内务府了 ,剩下的只有“火耗”了。这灰色收入从此转正了,不过不是由你们收,而是由政府来收,收完后再按品级、公事繁忙程度、地方的紧要程度分级发放,这就是养廉银,取高薪养廉之意。

据《清全典事例》,总督养廉银为130,000至20,000两白银,巡抚为10,000至15,000两,布政使为5,000至9,000两,按察使为3,000至8,444两,道员1,500至6,000两,知府800至4,000两,知州500至2,000两,知县400至2,000两,与微薄的工资比起来,养廉银几乎是工资低几十甚至上百倍。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作为正二品大员,一年俸禄155两白银,养廉银却高达1万两。

雍正只是规定了地方各级官员养廉银的发放范围,实际数额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浮动,但并不一定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一致,比如偏远的陕甘总督拿到手的是顶格的2万两,发达地区地方大员中仅次于直隶总督的两江总督到手的是1万8千两。对于靠“冰敬”、“碳敬”过活的京官,雍正大笔一挥,涨薪一倍,每年领双倍的工资。官员的工资大幅增加了,生活有了起色,原本灰色的收入、潜规则转正了,再也不用晚上不着觉担心被查处了。清廉的官员没有后顾之忧,只能勤于政事,为人民服务了。腐败官员也能名正言顺地征收“火耗”了,将一部分“火耗”装入自己兜里也光明正大了。皆大欢喜。

在雍正最初的设计里,养廉银从“火耗”中出,只是权宜之计,等政府财政好转,就取消“火耗”,由政府财政支付。因而,除了“火耗”收入归政府,雍正并没有对“火耗”做更多的规范,也没专门的监察措施,仍是地方官员的自留地。收入高了,却并没养出廉洁。

“火耗”作为一种政府法定税收之外的收入,其合法性不来自于律法而来自于行政权力,并且是来自各地各级政府的行政权力,放在现代来看其本身就是非法的,以此收入作为养廉银,其本身就是行政权力的自肥,就是一种腐败。以腐败的制度去防止腐败,所谓高薪养廉,就是一个笑话,天大的笑话。而雍正皇帝将这个一点都不好笑的笑话,一本正经的讲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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