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日本:习近平绝非依法治国

声明:本文转载自 「牧笛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执政以来,大刀阔斧地实行改革,下大力气打击腐败,强化内政、外交政策。对此各国有不同的评论,有的欣赏他的做事风格,认为中国终于遇到了一个有能力的“明君”,还有的认为他的做法依然摆脱不了过去的君主思想。

文章配图

日媒评习近平不是依法律治国而是以法家治国

《每日新闻》1月5日发表题为“共产党不受待见的危机感与韩非子思想”的评论文称,2014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18届中央委员会第4次大会(四中全会)决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延续,由此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政策目标的方向性逐渐明朗化。

报道称,习近平执政以来,一方面设立了统括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等机构,实现了集权,另一方面,又组织召开以展开自我批评为目的的民主生活会。这是极具左倾色彩的政治手段。这与提出“和谐社会”为自己执政理念的前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及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人的合作式的政治运营方式有很大区别。

习近平强权政治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对那些呼吁在宪法框架下保护人权的“新公民运动”人士进行打压,同时禁止人们接受所谓的普遍价值观及言论自由的价值观。在对外政策上更是强势应对,在东海及南海自由航线等问题上与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周边国家发生对立。这些做法无疑引起了中国国内及国际社会对习近平权强政策的警惕感。不过,打着“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口号、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甚至不忌讳把火烧到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亲信身上,但在这一反腐运动的背后,我们似乎也能看到习近平的另一张面孔。比如在上届的三中全会上,他曾提倡过要让“发挥市场资源分配的决定性作用”的意见,在四中全会中又反复强调要“依法治国”,此间、又重点对司法领域进行了改革,把此前由地方政府控制的法院及检察院的权力用最高法院的巡视制度收回到中央,从而实现了对官员的制约。显而易见、他是想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现代化的法治”制度整合起来。

当然,这种“法治”也只能说是“中国式”的,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法治”而已。与日本实行的“法治”--用法律来支配的意义完全不同。在中国“依法治国”或“以法治国”都有浓重的“法家思想”的味道。

习近平自身在解释法治的重要性时,引用中国战国时代的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的话称,“尊法者强国则强、尊法者弱国则弱”,这是用法来维护权力之意与“依法治理”的意义大相径庭。韩非子等法家主张的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而非当今世界上普遍提倡的法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