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新疆人大批准乌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规定

声明:本文转载自 「天山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的决定(2015年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文章配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由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后公布施行。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