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邓小平、陈云、李先念退出政治局常委后,原本酝酿的常委名单为7人----赵紫阳、万里、李鹏、乔石、姚依林、胡启立、田纪云,但最终的 名单确却是7人变5人,万里、田纪云出局。这一切都源于姚依林的使坏,以万里不安分,有事就起哄,田纪云亲戚有问题,狙击两人入常。最终邓小平拍板,万里 担任正国级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不入常,田纪云仍然担任副国级的国务院副总理,只是排名升到第二,仅次于政治局常委、国务院第一副总理姚依林。

在姚依林的狙击下,万里虽未能跻身政治局常委,但仍出任正国级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下面,讲讲十二大的具体准备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起草政治报告,一是人事安排。政治报告的起草,耀邦在辞职以前就组织了一个班子。还未开始工作他就辞职了,工作也就停了下来。后来我就把他们召集起来,让鲍彤也参加进去作为牵头人,在我主持下开始工作。起草班子还是原来那些人,就加了鲍彤。
我于5月21日就如何草拟政治报告的设想给邓小平写了封信,提出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整个报告的理论根据。系统阐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路线、任务。着重阐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提出在新的实践中,必须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这个报告很快得到邓的批示,说这个设计好。由于以后的政治气氛越来越好,十三大政治报告的起草比较顺利。
在起草政治报告的问题上,我想主要讲一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提法。不少人的印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是我在十三大的政治报告中提出的,其实不然。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就有了这样的话;“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胡耀邦在十二大报告中重申:“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但这两次的论述,对这一论断的含义内容,以及这一重要论断与我国各项政策的关系没有论及。而当时的重点在于强调以下观点:“毫无疑问,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一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所以这样一段话是指明,即使是初级阶段,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我们就能够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起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是为了回答一部分人怀疑我国是不是社会主义,能不能搞社会主义的问题。大家知道,1979年中央召开的理论务虚会上,有人在回顾反思过去我们党多年来左倾错误的时候,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中国过去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革命胜利后,是不是有条件搞社会主义;是不是应该搞新民主主义,以及我们国家现在能不能称为社会主义?这个观点当时就受到中央的批评。这个论断主要是对这种思想而讲的。所以以上两次提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字,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后来到1986年9月,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中,提到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公有制占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说,这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和改革开放,和我们实行的政策联系起来了。但是,这个文件主要是讲精神文明建设,对其它问题也没有展开论述。在我的回忆中,上述三次提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字时,并没有引起讨论,公布之后也没有引起注意,人们印象比较淡薄。
十三大政治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述,之所以引起国内外强烈的反响,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是因为报告中把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作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理论基础。我自从1987年初组织起草十三大政治报告以来,就设想这个报告不仅要进一步提出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和措施,而且要为在我国之所以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找出理论根据,并且加以阐述。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大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大大地加速了各项建设事业;显著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极大增强了国家的实力,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但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理论根据是什么,一直缺乏很有说服力的说明;一直是广大干部和各方面人们关心的。一方面他们对改革开放竭力拥护,积极实行;另一方面,心里并不踏实,担心将来又发生方向路线问题。所以对于改革开放的正确性,虽然在实践上已被证明,还必须在理论上作出有力的说明。
几年来实行这一套改革开放措施,说到底,就是对五十年代以来开始实行并日益强化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单一的公有制、单一的按劳分配方式的否定和修正。几年来的改革实践进一步证明了,这种否定和修正的正确和必要;证明了过去在中国按传统社会主义原则,也就是苏联模式推行的那一套,是超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性质的。这是一种左的失误。只有从这种越位的地方退回去,重新实行与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策、措施,才能挽救中国。
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但是,我们已经实行了三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对一直遵循传统社会主义原则的中国人民,究竟应该给个什么说法呢?一种说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搞早了,该退回去,重搞新民主主义;一种说法是,中国未经资本主义发展就搞社会主义,现在应当进行资本主义补课。这两种说法虽然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必然会在理论上引起很大争论,很可能在思想上造成新的混乱。特别是这样的提法不可能得到通过,搞得不好会使改革开放事业遭到夭折,因此不能采取。我在1987年春季考虑十三大报告时,很长一个时期就考虑这个问题如何回答。在思考过程中我越来越觉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提法最好。它既承认、肯定了我们已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的历史,同时由于它是个初级阶段,完全可以不受所谓传统社会主义原则的约束;可以大胆地调整超越历史的生产关系,从越位的地方退回去,实行适合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和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各种改革政策。尤其重要的是,它不是个新提法。如上所说,在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和十二大已经毫无争论地、不知不觉地被接受下来了。现在只是把它作为从理论上阐述改革开放政策的依据,不会引起很大争论,容易得到通过。
我的这些想法第一次向外透露,大约是在1987年5月一次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我说:我们要重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论断,各项改革开放政策都可以从这一论断中得到解答。要以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的理论指导。十三大的政治报告要展开论述(大意)。这段话很可能就是在讨论我5月13日讲话稿时讲的。随后我正式布置给十三大政治报告起草小组;指出十三大政治报告,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理论依据。接着我就如何起草十三大政治报告,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五人小组写了封信,就是前面我提到的给邓的那封信,信中突出了我的这个意见。邓小平、陈云、李先念都有批示或电话,对我的信表示同意。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三个问题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或三中全会路线的三个组成部分。并概括为口语化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在起草十三大政治报告时提出并写入报告的。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指出了。这以后在党的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不断地重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也是1978年理论务虚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贯强调的。但过去没有把这三条联在一起,并作为党的路线的主要组成部分。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的问题,记得在1986年起草建设精神文明决议文件的时候,初稿上曾经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作为两个方面写的。当时给人这样的印象三中全会路线只是改革开放。我曾提出修改意见,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应该包括四个坚持在内。
最后在十二届六中全会时,我在小组召集人会上,又讲了同样意思的话。我说:总得要注意两个方面,一个是改革开放,一个是四项基本原则。不要注意了一方面,忽视了另一方面。这是我对于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方面内容--的一个初步的表述。当时还没有用”基本点“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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