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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宫城县海啸遇难索赔案宣判 遇难者家属获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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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宫城县山元町一所汽车学校数名学员在3・11大地震中因海啸遇难引发的家属索赔案中,仙台地方法院指出“学校有快速引导学员避难的义务”,而认可了遇难者家属的索赔请求,判定校方应支付1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9954.37万元)赔偿金。

据悉,当时山元町常磐山元汽车学校的25名学员与1名打工女性在地震发生约1小时之后,在前往接送他们的巴士的途中被卷入海啸大浪中,不幸遇难。随后,遇难者家属们以“校方令学员持续待命而延误避难”为由向校方索要赔偿。

虽然校方坚称“事先预测到海啸的动向是不可能的”,但在13日的判决中,仙台地方法院审判长指出“考虑到当时一部分教官已经听到了当地消防署的车正在通知群众避难,当时是可以预见到海啸袭来的可能性的。”据此法院认为“校方有尽快接学员前往避难所的义务”,认可了遇难者家属全部的诉讼请求,并判定校方应支付总计超过19亿日元的赔偿金。

在下达判决之后,遇难者家属之一、原告寺岛浩文表示:“能够胜诉,大家首先都松了口气。到今天为止,我们一直都为此努力着,相信孩子们也会这个结果感到高兴的。如果能告知孩子们我们努力的结果就好了。”

据悉,宫城县内有关海啸遇难者的家属向幼儿园及企业等提出的索赔诉讼中,通过一审判决的已有4起,而本次判决是自2013年9月日和幼儿园索赔案以来,第二例由家属方胜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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