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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兰秀狱中遗文的时代启示

她参加过新中国建设,她被判为“反革命”,她被枪杀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刑场上,她就是陆兰秀,一个通晓四国外语的共产党员。一个民族不应忘却自己的光荣,也不应忘却自己的羞耻,陆兰秀狱中遗文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于当今时代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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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族不应忘却自己的光荣,也不应忘却自己的羞耻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捧读没有被遗忘的陆兰秀狱中遗文,仍能强烈的感到陆兰秀燃烧着的革命热情,感到陆兰秀明澈的思想照耀我们今天仍在探索前进的道路。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成的历史和遗文,是我们中华民族最宝贵的一份遗产。

当刘少奇一夜之间被戴上“叛徒”、“工贼”的帽子,要被打倒时,陆兰秀站出来说:“不!”她坚决反对对老一辈革命家的迫害。

当广大知识分子遭受残酷迫害时,陆兰秀说:“不!”她尖锐批判对干部的法西斯审查方法,要求恢复党的正确的知识分子政策。

当现代迷信盛行,把毛泽东晚年极左的理论奉为神明时,头上戴着“现行反革命帽子”,遭受残酷迫害的陆兰秀,仍然针锋相对地指出:“对某些理论和政策,提出不同的看法,只要是科学的探讨,称不上叛逆、反革命之类。叛逆者,是古代帝王自以为神圣,对自己的臣民所加的罪名。在科学的探讨上,从来没有什么叫叛逆的。”

她批判“文化大革命”使“世界已整个颠倒着”,她相信颠倒的历史总有一天会被重新颠倒过来。她多次致书毛主席,要求他纠正错误,解放全国人民于“文化大革命”的水深火热之中。她责问毛泽东:“你可以把迫害人民的一切责任推给下级,但文化大革命是你亲自领导,是逃避不了的。你把坚持共产主义立场的人长期关押,受尽折磨和凌辱,你又扮演另外什么角色?你曾否想过,等你演毕反面角色,卸装归来,你到何处去找你原来的马列主义真身呢?”陆兰秀在狱中多次绝食抗议,要求结束文化大革命。她说:“我死于狱中之日,也就是历史为文化大革命定案之时”。她多次致书全国人民,要求大家自己解放自己,结束文化大革命的灾难。她说:“只有共产主义能救中国。从国庆二十周年以来,我所写二十来篇文章,自信都是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的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科学理论。我为真理受尽苦难,或将死于狱中。故要求全国人民、后代子孙,认真研究,加以发展,求其实现。”

陆兰秀的“劳改”日记和狱中遗文,真实地记录了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压力下从被扭曲,到觉醒,到奋起抗争的历程;记录了用她通读马恩全集所掌握的思想武器和掌握的历史知识,全面地批判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所作出的贡献。陆兰秀用自己的鲜血向我们指明了探索真理的道路。

直到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害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的才被彻底否定。在这以前的十一年,陆兰秀在她遗书中,就明确指出:“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所谓文化大革命,陷全国人民于水深火热、苦难深重之中,证明文化大革命不过是一场极大规模的、有计划的匈牙利事件,扼杀了中国的共产主义前途。毛泽东犯此严重错误后,又拒不接受人民意见,拒不解放全国人民,包括受其蒙蔽、充当起御用专政工具或变相专政工具的人员在内。凡我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儿女子孙,都应世世代代牢记这一切的沉痛教训,清算这场祸国殃民的文化大革命,并且永载史册,以儆后人。”

比起许多同时代的人来,陆兰秀无疑是一位伟大的先知先觉者。她为什么能够先知先觉,而且如此勇敢、坚强呢?首先是因为她无私无畏。她在给她丈夫的遗书中说:“能够为人民利益贡献自己的生命,是人生最大的光荣。如果不是文化大革命,我也不可能得到这样的条件,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一些老大难矛盾的最后解决,这应该是我们一家的光荣。所以你不要难过。”

由于无私无畏,陆兰秀就一往无前地去探索真理、追求真理。她在遗文中写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实际上,屈原终其一生,什么也没有求索到,因为他所索的东西,当时中国不存在!死者以矣,生者如何!我恐怕也将终我一生而求索下去吧!”

对先烈最好的纪念,也就是她遗言中就希望的那样:“全国人民、后代子孙,认真研究,加以发展,求其实现。”陆兰秀简介

陆兰秀,1917年出生于苏州书香门第,1937年考入武汉大学化学系。1940年4月,在武汉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便被任命为武汉大学的女生支部书记。以后两次被国民党特务逮捕,每次都坚贞不屈,拒绝填写敌人的自首书。

抗战胜利后,陆兰秀返回南京。1946年6月,在“下关惨案”中被捕,遭受国民党特务毒打致伤,受到周恩来和邓颖超的直接关怀。1948年,利用打入国民党国防部工兵署的关系,她同丈夫朱傅钧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情报处的工作,获取大量重要军事情报,为解放南京作出贡献。1949年开国大典时作为对建国有功者被应邀参加观礼。

南京解放后,由刘伯承司令员、邓小平政委署名介绍她到北京工作,先后在煤炭工业部、全国科协等单位任职(由于她有被捕的经历,党籍一直没有恢复);1965年调任苏州图书馆副馆长。1969年10月以后,撰写了一系列理论文章,并上书毛泽东,以全盘否定的态度,批判“文化大革命”,公开要求为刘少奇同志平反,对知青上山下乡提出质疑和整改意见,惨遭极“左”势力迫害。于1970年3月25日,被造反派关押,同年7月4日在苏州举行了数万人的“公判大会”,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游街示众”后枪杀于南郊横山山麓。

1982年中共江苏省委和苏州市委下达正式文件予以平反,追认为“革命烈士”,并且恢复了陆兰秀在1949年以后一直未能恢复的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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