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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国安法引入港不适当

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提出把内地《国家安全法》在香港引用后,内地学者也附和指可行。不过,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强调,国安法是比较原则性、宪制性条文,引入香港也没什么用,现在讨论引入是不适当。有消息人士透露,中央政府是要求香港就《基本法》23条自行立法,无意将正审议的国安法引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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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

=有份撰写一国两制白皮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称,香港就23条立法阻力大,不太现实,认为将《国家安全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比较可行的做法。

不过,梁爱诗表示,国安法与23条立法是两回事,23条是较接近内地《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又指内地立法则较原则性,所以香港通常不采用内地法律。

梁爱诗又指出,现时人大常委会仍在审议国安法,香港讨论引入该法,等如讨论一个未存在、不知道的东西。她说:“新的国家安全法正在立法阶段,而照我理解,内容和23条是有些不同,它是比较原则性、宪制性的……我相信引入来都没什么用。我们香港的法制要比较实在,范围及如何执行要清清晰晰,惩罚等等要很清晰的。”

梁爱诗又说:“你都未知那法是怎样,我们就说它是否应该引入香港,那我觉得不适当。”她指中央政府有权将某一条法律在香港实施,但前提是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即使会发生,引入的法律也未必会是国安法。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亦指毋须引入国安法,除非是很极端情况,例如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她说:“香港人是误会了23条,以为23条来管死我们,其实23条是保护我们。当时由于写基本法时不想将中国的刑法有关叛国等罪,用附件三的方法在香港实施,所以你自己(指香港特区)立这七样法律。”她又指当务之急是就23条立法,“23条对我们有利的,不是有害的,我们是着数了”。工党主席李卓人批评强世功的讲法是不惜摧毁两制,“拎刀和剪刀,给人选择是被斩还是被刺”,他又指谭惠珠的说法不代表香港人,目的是提出极端方案,逼港人两害取其轻。

自由党田北俊质疑,即使23条立法,是否可以解决占中问题,“学生是争取普选,没说要分裂国家颠覆政府,同23条无关”。他指吴秋北提出建议,有两个可能性,一是“擦鞋”,一是有人找吴秋北做“烂头卒”。田北俊又提到,相信特首梁振英现届任期不会就23条立法,但连任后便很难说,然后对记者笑说:“所以千祈不要让他连任。”他亦重申应在适当时候就23条立法。

另外,就有关将《国家安全法》适用于香港的倡议,行政长官梁振英及保安局局长黎栋国20日均表明,当局没有做过这方面的研究及准备,亦没有计划就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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