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特首曾荫权爵士2012年2月被踢爆卷入连串贪腐丑闻,多个团体到廉政公署举报要求严肃跟进事件,但事件曝光至今近三年,贪曾“落镬”与否仍无下文,加上内地反贪打贪雷厉风行,令人怀疑于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曾位高权重的前高官是否有特权。有学者分析,内地现时致力打贪,如果香港对涉贪的位高权重人士轻轻放过,既令人对“一国两制”有所质疑,市民亦会有“刑不上大夫”疑虑。

前香港特首曾荫权涉利益输送遭调查
多个曾到廉署举报曾荫权的政团狠批,当局对贪曾案拖延太久,欠公众一个交代,其中社民连副主席吴文远称,廉署于过去三年一直没有与其联络告知案件进展,批评当局对贪曾案拖得太久,认为现时既然已完成调查,望当局可一视同仁、秉公办理。
同样曾到廉署举报曾荫权的人民力量议员陈伟业质疑,廉署及政府当局拖延案件,欠公众一个交代,人力将到廉署请愿,要求尽快对曾荫权作出检控。他说,“廉署调查即系有事实根据,有证据显示贪曾涉嫌受贿,如果个档案摆咗去特首度,点解仲要拖延?”
前廉署调查主任林卓廷接受电台访问时指,曾荫权案的调查历时三年,比一般调查所需的时间长。如廉署没有任何证据,就会把案件交予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确定不采取行动,并终止调查,相反如发现证据,就会寻求律政司意见,故他估计,廉署似乎是有一定证据指控曾荫权。
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学术统筹宋立功认为,内地现时努力打贪、打“大老虎”,如果香港对涉贪的位高权重人士轻轻放过,就会令人质疑“咁就系‘一国两制’”,最终令市民对政府失去信心。他再三强调,执法部门现时调查已完成,已搜集所有相关证据,如要作出检控就不要再拖拉,否则会令人觉得当局有政治考虑。
至于贪曾一旦被检控,资深大律师清洪估计最大机会是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因《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是“刑不上特首”,该条例订明“任何订明人员如无行政长官之一般或特别许可,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此外,虽然目前在新华社网站上已找不到,但新华社稍早时曾报道,廉署已完成贪曾被指涉贪案件的调查,律政司稍后将决定是否对其作检控。
熟悉国情的经民联梁美芬认为,新华社的论调,令中央处于一个“稳阵”的位置,倘曾荫权不被起诉,难免有人说中央包庇,但今次的报道,姿态上可让人觉得中央一早说明没有撑曾,免遭人口实。倘曾荫权被起诉,中央亦可证明没有回避港官涉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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