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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合法性遭质疑 学者激辩中共依法治国

一党执政的合法性究竟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中共在现代建国与国家制宪的过程中扮演着什么角色?自中共开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经波动最活跃的人群必然产生在舆论上的“左右”激战,而在二次改革的当下,有关中国政党政治的讨论也愈发喧嚣。1月11日,中国力研究中心在南京举行研讨会,多位学者基于共产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展开激辩,更有人谈及十八大提出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中国政治的重心,称赞“共产党这次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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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治层面的依法治国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中国力研究中心主任、会议主持者寒竹认为,2014年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深改元年”,有两个最重要的会议,一个是四中全会,一个是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而这两个会议都是在加强中共在中国的核心领导地位。

寒竹特意强调,四中全会是执政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政治会议,而非政府的法律工作会议,这个中央全会是要给中国的政治构架,主要是中共与国家、中共与法治的关系做出更清楚明确的界定。所以,四中全会确实是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但对这次会议理解必须要从国家政治层面来理解,而不是仅仅从法律层面来理解。

寒竹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十八届四中全会讲依法治国比前30年讲的依法治国有更深远的意义,因为这次会议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起着规定未来发展方向的作用。依法治国在中国已经讲了三十几年,但在这个说法的背后其实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是把依法治国理解为执政党依照宪法、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政府和社会,在现实中做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另一种对依法治国的理解是把党的领导与法治看成是二元对立,此消彼长,认为讲依法治国就是要解决究竟是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解决司法独立和宪法司法化的问题。由于在四中全会前,社会舆论,包括中共党内存在着对依法治国的这些不准确理解,四中全会需要正本清源,需要进一步阐明中共和国家的关系,党与法的关系。按照中国的政治构架,党居于国家的领导核心位置。中共领导社会各界的先进代表制宪、修宪,保证各级政府做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而中国的宪法和各种具体法律则体现出中共的政治领导和国家的基本性质。中共的领导是建立法治中国的根本保障。基于此,寒竹称,在中国,中共的领导与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按照西方经典政治学理论,政党制度就等同于多党制度,多元性才构成政党,每一个政党都是多中之一。而整体性的党则意味着独裁,甚至意味着政党制度的消失。马克斯•韦伯说,没有竞争性轮替的话,这样的组织就不能叫做党。阿尔蒙德、萨托利等人也有类似的观点,这是西方政党理论的主流。按照这种理论,如果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党,就丧失了政党政治本来的意义。中国的知识界和舆论界也有很接近的表述,自由派自不待言,轮流执政的多党制度一直是他们的一个政治愿景和理想追求。另一方面,左翼学者如汪晖则认为,共产党1949年以后发生了变化,开始去政治化,79年后去政治化就更明显了,不讲阶级性。党变成一种中性的政党机构。按照中国新左派一些学者的理解,如果政党不再是一个派别,不再是多中之一,而是一个涵盖了所有多的一,也就不叫做党了,至少不是一种具有政治性的党,而演变为国家性的党。新左派的一些人把政治性理解为阶级性和阶级斗争是否符合西方政党政治的现实?是否符合中国的政治现实?中国是否需要重新回到把政治阶级斗争化的老路?上述两种政党理论给中国的政党政治研究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寒竹称,在党和国家在时间和逻辑上,西方国家的历史进程通常是:社会精英集团先完成建国,构成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先确立政治制度、制定宪法,然后为了选举而逐步形成了政党,西方的政党在本质上就是选举党。西方各国的发展大同小异,脉络非常清楚。而中国的党与国家关系和西方的党与国家关系是不一样的。晚清时期出现的兴中会、同盟会和后来的国民党都不是西方意义上的选举党,而是革命党和建国党。而最终完成现代建国的中共与国家的关系更为清楚。1921年先有12个人在浙江嘉兴开会建立共产党,这个党在1927年建军,1949年建国,然后领导社会各界精英制宪和修宪,成为治理中国最核心的力量。现代中国的党、军、国在时间和逻辑上的顺序和西方大不同。

在党的功能上,寒竹认为西方政党功能就是为了选举,每年召开民主党、共和党代表大会都是为了选举动员。在中国,政党的功能主要是治国,治理国家,领导社会大众进行经济建设。这就使得中共的性质和西方的党有了根本性的区分。中国的党和西方的党都是叫做党,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但是现实功能上有根本差别,中国需要建立一个关于自己国家的政党理论。共产党这次聪明

对于十八大提出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中国政治的重心,华东理工大学教授曹锦清称“共产党这次聪明”。因为它内涵了一个前提就是党的执政地位不容讨论。

曹锦清认为,中国转型确实是一个治理问题,但那么多的精力集中在政体和政治讨论上,就是如果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都是集中在西方提供的框架中讨论,怎么也逃不出来。围绕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来讨论,避免了讨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问题。这是第一。

第二,讨论政治问题不能再用政体形式合法性,而应该讨论这个国家当下的总的政治认识。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健全的常识理性,近代学习的西方的那些所谓的学科,违背了中华民族的常识理性。健全的常识理性就是实践理性,就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和毛泽东晚期相比,他的优点是具有巨大的常识理性。“不争论”、“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等观点被具有健全尝试理性的中国人所接受。因此,讨论政治的时候,要讨论这个民族当下需要什么。邓小平的实践启示可以概括为三条:第一,维持政治版图的统一。政治版图的统一强调现有的所有民族认同一个中华民族。当前这些还没有解决,例如新疆7.15、西藏的3.14事件等;第二,社会的相对稳定。在转型时期保持稳定,又不能动用政治镇压来保持稳定,像89这样的动用军队来镇压的事件,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这就和治理的能力和体系有关系了;第三,经济要可持续发展,在全球化条件下,一个国家既要保持稳定,又要保证发展,要解决物价、就业等相对稳定问题,这是难中之难的事情。这三大任务,即现有的政治在多大情况下满足了这些?要从政治内容看政体优劣来评价。

曹锦清还提到,十九世纪后期,丁韪良在《汉学精华》中将中国政体和美国政体相比较。他认为,美国的政体是票箱民主政体,中国的政体是科举民主政体。孟德斯鸠重新改变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方式是心怀叵测的,他主要是对路易十四、十五等贵族的不满,指桑骂槐。他将专制主义套在了中国,拿掉这顶帽子成为一个必要的工作。这是第二点,即讨论政治要从现实出发,不能从西方的理念出发。

最后,近代以来所有的讨论都是在西强中弱的背景下,是中国要向西方学习的背景下展开的。现在中国挨饿和挨打的问题解决了,挨骂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我们要解决挨骂的问题,用西方的语言来解释问题,这总是带着镣铐来跳舞,只有招架之功已经是力不从心了,还手能力更是没有。

对于“我们现在为什么这么行呢?”曹锦清称,这有近代史、现代史叙事、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叙事。整个政治叙事要重新加以回应。曹锦清称自己从来没有认为自由主义的观点错,而是认为他们落伍了,而且延续五四的那种叙事,“而不知道我们已经长大将近成人了”。王建华还把现代国家建设分为两个维度,一个是民族国家建设,一个是民主国家建设。民族国家建设是一个集权的过程,而民主国家建设是一个分权的过程。很显然,西方的多党制是一种竞争性的多党制度,是非集权的,是民主国家建设的工具。用民主国家建设的工具来进行民族国家建设,显然出现了制度选择的错位,带来的是政权的动荡,比如民国第一个内阁----唐绍仪内阁很快就倒台了。内阁倒台后,当时的政治精英就开始反思这个问题,即政党到底是恶还是善?之后,党争亡国就成了一个普遍的共识。王建华的解释:民初选择多党制是制度选择的一种错位。多党制不适合民族国家建设,只能作为民主国家建设的工具。这直接影响到后续中国政党的发展。所以,孙中山的理论也在随着中国政治的发展不断变动,调试自己的认知。他最初是一个多党制的积极倡导者,而到二次革命后,他认为中国只能搞一党建国。这也直接影响到后来的国共合作,为什么共产党要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这其中核心的问题就是不允许其他政党的存在。

然而,当时一党建国理论面临一个问题:它无法应对自由民主的挑战。王建华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就在于他们抓住了当时的问题所在,提倡自由和民主,通过群众路线、嵌入式的社会动员把民众组织起来,最终完成了民族国家建设的任务。

民族国家建设完成后,共产党还在按照这种逻辑来进行民主国家建设,结果就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症结在于中共完成民族国家建设以后,未完成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换。当前,中共还在进行着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换。西方国家社会科学的发展是社会进步推动国家的发展,而中国是国家的进步推动学术的进步。当前学者们进行的左与右的争论实际上落后于国家的发展,这就是最简单的革命逻辑在作怪。王建华认为,社会科学的复杂性决定了不能再进行左派、右派、保守主义这样的划分,这样的学术争论是没有多少价值的。

针对西方社会认为政党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与工具,王建华认为这个命题在中国呈现出更多的复杂性。中国是个政党型社会,整个社会是镶嵌在政党这个机器当中的。这种情况下,政党在国家层面的角色是不一样的。中共与社会沟通的方式在新的时期面临着变革,这个变革需要转换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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