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刘汉行刑前 签下“我无罪”三个字?

港商刘汉因组织黑帮被判死刑,昨天已在湖北伏法,但据电视台播出的行刑前片段,刘汉在签署公文时写上「我无罪」三字。

文章配图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昨日对刘汉及同案案犯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5人罪名分别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

湖北卫视播出刘汉等人伏法前会见家人诀别的片段,其中画面显示,刘汉在签署执行死刑的送达回条上,签下「我无罪」三个大字。网民把画面截取下来,在网上传阅。

据报,刘汉早前与落马的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滨有生意往来。去年5月,咸宁市中院公审刘汉、刘维涉黑案,36名被告人中有5人被判死刑、5人死缓,另有26人被判监禁;当时在宣判前,刘汉大喊「被陷害了,被冤枉了」,刘汉、刘维随后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持有香港特区护照的四川前首富刘汉,被指控为特大黑社会集团头目。前日,被与另外4人注射毒针执行死刑。刘汉所掌控的汉龙集团,资产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周永康长子周滨亦是其生意合作伙伴之一。

文章配图

据湖北卫视电视画面显示,在行刑前,刘汉等人会见了亲属;在签署相关文件时,刘汉签下的是3个字:我无罪(图)。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刘汉刑前会见亲属。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