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已经审判近20天,中途数次引发争议。舆论从最初关注周的清白进而转向对证据和审判程序的质疑。据澎湃新闻报道,2月9日,该案118名证人中唯一得以出庭作证者胡彪斌当庭翻证,称自己从未向周文斌行贿,此前作假证是因为检方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

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
2015年2月9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南昌市人大代表胡彪斌出庭作证并当庭翻证,称从未向周文斌行贿。他说,在检察院接受讯问的45天时间里,自己全程被绑在一张椅子上接受讯问,经常不让睡觉,还被恐吓不交待就关一年。最后他不得不承认曾于2011年10月向周文斌行贿100万现金。
胡彪斌称,作为人大代表,应该说实话,因此决定出庭翻证。他还在庭上还拿出了一份银行票据。该票据显示,2011年10月,他妻子的银行账户的确发生了100万元的资金变动,但这100万元是转账给一个公司的投资款。
但南昌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却写着,胡彪斌是在南昌大学送给周文斌100万元现金。根据南昌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胡彪斌在周文斌的帮助下,以江西欧亚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了南昌大学某商住楼开发项目,为感谢周文斌在工程承接等方面的关照,2011年10月胡彪斌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办公室送给周文斌现金100万元。胡彪斌此前在检方所作证言承认曾于2011年10月向周文斌行贿100万现金。据周文斌的辩护律师朱明勇透露,该案有100多名证人,辩护人申请了其中10人出庭。但法院回复称,证人沈某因与周文斌的特殊关系(情人关系)不予出庭作证,另有3名证人联系不上。法庭通知了6名证人,但最后到庭作证的只有胡彪斌1人。“这个证人有人大代表的身份,都遭受到了刑讯逼供。”
朱明勇指出,周文斌案的证据材料中,有多处与客观事实不符的情况存在,比如受贿人与行贿人不约而同地供述在某时某地完成受贿行为,但据律师取证发现,双方在刑事侦查阶段所供述的那个交易场所,在他们供述的那个时间点竟然尚未开业。2015年1月,《法制晚报》报道称,周文斌使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排列组合、误差理论来自辩。周文斌表示,行贿人与受贿人都曾交代行贿发生在5月,后发现5月没有行贿款来源,双方笔录又同时改为10月10日左右。这种惊人重合的概率只有1/20700。
据悉,朱明勇曾向审判长提出,排除非法证据以及申请其他证人出庭。审判长拒绝了朱明勇的要求,称该案已开庭18天,南昌中院的历史上从未有过如此长的庭审,法庭已经给了足够多的时间和发言权给被告人和辩护人。
法律专家表示,新刑诉法将非法证据的范围划定为“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
被指控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周文斌,此前在庭审时称自己的案子是江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冤假错案,并自曝被调查系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在江西省委书记任上时的报复。
公开资料显示,周文斌,1960年10月出生于江西南昌,籍贯湖南衡阳。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江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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