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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周永康政治遗祸 公安直面大改革

随着周永康的倒台,全面清算周永康负面资产也被提上日程。2014年年末,习近平在深改组第八次会议上讲话首提全面深化公安改革。2015年2月15日,大陆官媒新华网报道,中共已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意见即将施行。这被认为是习近平为后周永康时代的公安系统重新确立秩序所迈出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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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中共此次改革提出建立法治公安新说法。对于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和人权保障制度四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据悉,这些措施包括: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实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等。周永康曾以中央政治局委员之尊兼任公安部长,让检察院、法院无力制衡公安,公安成了司法界的“老大”,其任职期间,维权人士频出,群体性事件高发,关于“黑监狱”、劳动改造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王立军事件、陈光诚事件等都暴露出社会综合管理的弊端。

有分析认为,周永康带领下的政法委是中国法治迷失、社会治理方式衰退的十年,维权律师浦志强曾批评说,周永康的法治思维讲究的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的权威则被放在一边。

2015年是习近平改革攻坚之年,公安即为习所欲攻下的“顽石”,公安不进行变革,管理思路和工作方式不进行根本性改变,“全面深化改革”将成“空谈”。目前,随着《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即将施行,公安系统改革已经正式走向大改革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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