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斯大林的评价问题,是毛泽东与赫鲁晓夫最大的分歧,也是导致中苏关系破裂的最核心的政治问题。赫鲁晓夫的秘密发言,旗帜鲜明地表明,对斯大林全盘否定。最初,毛泽东对斯大林也持批评态度,表示“苏联揭露的斯大林的统治,其黑暗不亚于历史上最专制暴虐的统治”。但在整体评价上,毛泽东坚决主张功过三七开,三分错误,七分成绩。现在就很容易解释,毛泽东为什么不同意完全否定斯大林,不愿意丢掉斯大林这把“刀子”,仍然尊斯大林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了。斯大林做的事情,正是毛泽东将要去做的。他们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所作所为惊人地一致。斯大林用“无产阶级专政”这把刀子不是对付敌人,而是镇压人民和他身边的同志们。他把那些受害者统统称为“人民的敌人”。事实上被他镇压的成千上万的人都是无辜的,不是敌人。斯大林是用“人民”的名义来镇压人民,镇压所有他认为对他不满,或对他的权位有威胁的人。这种做法非常无耻。三七开这一说法,也很有点意思,许多年后毛泽东自我评价时也用了三七开,同样是三分错误,七分功绩。本文节选自爱思想网《毛泽东在中苏关系破裂中的责任》,作者庶人。

毛泽东与斯大林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立即与苏联签订了友好同盟条约,苏方向中方提供了援助和贷款。斯大林逝世后,继任的赫鲁晓夫使两国友好关系更进一步。众所周知,斯大林有大国沙文主义和强权意识,与兄弟党交往喜欢占点便宜。譬如外蒙问题,中方曾要求回归中国,遭到斯大林拒绝。他还坚持把中国东北和新疆划为苏联的势力范围,不允许有第三国的商业活动存在;坚持保持在中长铁路上的部分特权,要中国同意接受条件不平等的合营公司,等等。所有这些,赫鲁晓夫上台后都主动放弃或废除了。赫鲁晓夫和斯大林在性格和思想、个人品质方面有很大不同。这一点很重要。赫鲁晓夫本性善良,有同情心,还有一点民主和平等意识。斯大林在世时,苏联开始了为中国50个援建项目提供设备的工作,更多的援助是在斯大林逝世后由赫鲁晓夫提供的。关于援建91个大型工业项目,为15家国防企业提供设备和援助,建立51个军工企业和3个军事工业科研所,新建扩建41个工业企业和电站,援建冶金、化学、煤炭、石油、机械、电器、无线电等78个大型企业和电站,以及帮助提供实验性核反应堆和加速器,直至签订帮助中国制造导弹、发展最新宇航技术和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教学、图纸资料以帮助中国制造原子弹的重要协议等等,都是在赫鲁晓夫上台后实现的。1954年,赫鲁晓夫访问中国,受到隆重欢迎。这是两国友好关系的高潮时期,有西方媒体称为“蜜月期”。直到1956年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作秘密报告批判斯大林之前,两国关系一直是友好的,没有任何问题。
对斯大林的评价问题,是毛泽东与赫鲁晓夫最大的分歧,也是导致中苏关系破裂的最核心的政治问题。这个问题最初并没有直接影响两国关系,它有一个逐步发酵的过程。
赫鲁晓夫在秘密报告中揭露出来的斯大林的问题,是骇人听闻的。毛泽东最初也很吃惊,觉得不可思议,很可怕。他在《论十大关系》中说:“斯大林不知道怎么想的,抓到一个杀一个,结果犯了大错误。其实,托洛茨基可以不赶走的,季诺维耶夫也可以不杀的,至少可以让他当个政协委员吧……斯大林说反革命越搞越多,这个道理是不对的。反革命是越搞越少,不是越搞越多。”这几句话在《论十大关系》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正式出版时被删掉了。
有一次毛泽东同胡乔木谈话时还说:“苏联揭露的斯大林的统治,其黑暗不亚于历史上最专制暴虐的统治。”
这说明毛泽东对斯大林错误的性质及其严重性的认识,与赫鲁晓夫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他不同意彻底否定斯大林。在《论十大关系》中认为“斯大林是三分错误,七分成绩,总起来还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同时指责赫鲁晓夫:“苏联过去把斯大林捧得一万丈高的人,现在一下子把他贬到地下九千丈。”
很难理解,毛泽东怎么能够把一个“历史上最黑暗最专制暴虐”的统治者视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这种评价很荒谬。马克思主义与专制主义没有任何共同之处。马克思主义的宗旨是“自由”,让人们成为“自由人”,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等方面都获得彻底的自由,没有任何束缚。专制却是要剥夺和禁锢自由。马克思主义与专制主义是完全对立,互相排斥,水火不相容的。有马克思主义,就不能有专制主义;若是专制主义,就绝不是马克思主义。生活在斯大林统治下的苏联人民,可曾有过些许自由么?看过《古拉格群岛》的人,心里都明白。斯大林做过的那些事情,譬如滥杀无辜,连一点点马克思主义的气味都没有,事实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毛泽东用“三七开”评价斯大林的成绩和错误,也是不对的。这里首先要分清是错还是罪。错误与罪恶的性质完全不同。若是一般工作中的错误,可以原谅;若是罪恶,就不能原谅,不可饶恕。在人类社会,最大的罪恶就是剥夺人的性命,杀人,尤其是滥杀无辜。一个杀人犯,无论他以前做过什么好事,是什么身份,都是杀人犯,应该受惩罚。最近有一部电影《黄克功》,说的是延安时期一起著名案件。黄克功是一名战功卓著的红军旅长,因枪杀了16岁女青年刘茜被判死刑,执行枪决。黄克功曾给毛泽东写信,请求宽恕。毛泽东在1937年10月10日写给审判员的信中说:“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毛泽东没有用“三七开”评价黄克功,也没有因为他战功卓著就仍然认定他是个“英勇的革命者”,因为他犯下了“如此卑鄙、残忍、失掉党的立场、失掉革命立场、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他是有罪的,不能赦免,必须处死。只能说他是个“卑鄙无耻残忍自私”的人。
黄克功只杀一个人,就已经犯下了“不可赦免的大罪”,必须处死。斯大林杀人不计其数,自然是罪恶滔天,无论怎样批判他,处置他,都不为过,罪有应得。毛泽东在信里说的“失掉人的立场”很重要。斯大林犯下的滥杀无辜的罪恶,首先就是“失掉了人的立场”,丧失了人性,变成了野兽,杀人机器。同时也就“失掉了党的立场,革命的立场”,就是一个“卑鄙无耻残忍自私”的人。怎么能把一个丧失了人性、草菅人命的统治者标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呢?难道马克思主义者连人性都不要了吗?
毛泽东是否想过,仍然尊斯大林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被斯大林残忍杀害的无数冤魂是否公平?他们的家属亲友能接受吗?
在毛泽东生前,中国各个地方的党政机关或公共场所,都张贴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画像。这都是如神灵一般伟大的人物。其实把这五个人放在同等位置上让人们去敬仰,并不合适。他们之间无论是学识修养,还是个人品质,都有很大差别。列宁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有很大不同。斯大林与列宁又有很大不同。这里面只有毛泽东和斯大林没有差别,或差别很小,属于同类。他们的思想是相通的,政治理念也一致。斯大林做过的事情,犯的错误,正是毛泽东将要去做,去犯的。斯大林喜欢个人独裁,毛泽东也喜欢。斯大林搞个人崇拜,毛泽东也要搞,而且搞得更登峰造极,史无前例。斯大林强制农民搞集体化,导致大饥荒,饿死了几百万人。毛泽东同样强制农民加入人民公社,吃大锅饭,也导致大饥荒,饿死人更多达数千万。斯大林为巩固自己的权位,握着手里名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刀子”,搞大清洗,镇压民主人士和不同政见者,屠杀了成千上万无辜者。毛泽东明明知道这样做是错的,还是要照着做。就在赫鲁晓夫揭露斯大林罪恶,丢掉斯大林这把“刀子”后的第二年,1957年,毛泽东又捡起这把“刀子”,策动了“反右派”,镇压了数十万知识分子。59年反右倾,又镇压数十万。后来又大搞阶级斗争,文化大革命,受迫害者不计其数。全国上下,冤狱遍地,人人自危,噤若寒蝉,一片恐怖气氛……
现在就很容易解释,毛泽东为什么不同意完全否定斯大林,不愿意丢掉斯大林这把“刀子”,仍然尊斯大林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了。斯大林做的事情,正是毛泽东将要去做的。他们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所作所为惊人地一致。斯大林用“无产阶级专政”这把刀子不是对付敌人,而是镇压人民和他身边的同志们。他把那些受害者统统称为“人民的敌人”。事实上被他镇压的成千上万的人都是无辜的,不是敌人。斯大林是用“人民”的名义来镇压人民,镇压所有他认为对他不满,或对他的权位有威胁的人。这种做法非常无耻。
毛泽东接过斯大林这把“刀子”,也不是用来对付敌人。倒在这把“刀子”下面的千千万万的人也是无辜的,不是敌人,而是人民。毛泽东念念不忘的“阶级斗争”,就是把不是阶级敌人的人当作阶级敌人来收拾。刘少奇最先看破了这一点。1962年5月23日,刘少奇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政法工作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报告,其中说到:“这几年的错误,主要是用处理敌我问题的办法来处理自己人的问题,处理劳动人民的问题。这是个根本错误。这不是共产党的方法,而是国民党的作风,是站在人民之上,向人民施加压力。”刘少奇没有点名批评毛泽东。但他说的“这几年的错误”,显然是指从1957年开始的反右派,反右倾,以及大跃进中的强迫命令,强征过头粮,庐山会议批判彭德怀等事件。刘少奇尖锐地指出:“这不是共产党的方法,而是国民党的作风”,道出了问题的本质。可是很遗憾,他看出了问题,却无力改变。“刀子”不在他手里,是攥在毛泽东手中。几年后,毛泽东就把“刀子”指向了他,他也成了这把“刀子”的牺牲品。
时间过去了半个世纪。毛泽东早已去世。刘少奇以及千千万万被“刀子”伤害的人们,也都已平反昭雪。今天回过头来看当初毛泽东和赫鲁晓夫的争执,是非对错就很清楚了: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丢掉那把“刀子”是对的;毛泽东为斯大林鸣冤叫屈,攥着那把“刀子”不肯丢,拿它来伤害中国人和他的同志们,是完全错误的。严格说来这也不是错误,是罪恶。因为被他直接或间接伤害的许多无辜的人,都失去了生命。譬如刘少奇、彭德怀、贺龙、陶铸等。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别人的性命。剥夺就是犯罪,用毛泽东自己的话说,就是“不可赦免的大罪”,就是“失掉人的立场”,就是“卑鄙无耻残忍自私”的行为,就该处死。有人会说,毛泽东并没有直接下令杀死那些人。不错。可是那些人最终还是被他的属下弄死了,而且是在毛泽东严密控制下的专案组里被弄死的。如果毛泽东真的不想让他们死,很容易。譬如邓小平,和刘少奇同时被打倒,毛泽东不想让他死,就给了他活的待遇,邓小平就能活下来。毛泽东不想让刘少奇活,给他的就是死的待遇,交给红卫兵批斗,殴打他,再把他关押起来,虐待他,有伤不治,有病不看,刘少奇必死无疑,而且是经历了长时间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在痛苦煎熬中死去。这跟直接下令杀死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死法不同而已。
很奇怪,刘少奇、彭德怀、贺龙、陶铸等人都是老革命,是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的委员、常委、副主席,都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功勋卓著。毛泽东对他们为什么不“三七开”,给他们留一条活路,定要置他们于死地呢?难道这些人的“罪恶”比斯大林更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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