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和令计划“新四人帮”的故事,在中国大陆之外的媒体早已将之演绎得绘声绘色,在这些故事中,当时位高权重的周永康等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新组织,并企图通过推翻中共第五代领导人的接班计划,取而代之控制整个中共和中国政府。周永康们的行为,如若放在古代,相当于搞的是宫廷政变,属于僭越的谋逆大罪。中国官方对此一直讳莫如深,甚至还曾李代桃僵。不过,日前最高法报告“搞非组织政治活动”指控,让人们看到了北京方面态度的变化。

新四人帮
“非组织政治活动”作为一个新出现的政治术语,也被外界冠以“政变代名词”的含义,但显然,其涵盖的内容更为广泛,不仅仅包括“存在某种同盟关系”意图“大干一场”行为,还把一切政治性的非组织活动都囊括在其中。而中共对于薄熙来、周永康搞“非组织政治活动”指控,也被认为意味高层对周永康的指控升级,他将面临重刑。众所周知,在“四人帮”之后,中国对于官员的审判就没有再出现过政治控罪,即便是薄熙来受审也是被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那么,对周薄“非组组政治活动”的最新指控,会否打破30多年的惯例?周永康等的指控会否升级?政治控罪会否再现?这些疑问都有待进一步揭开。
“非组织政治活动”暗含深意
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首提“非组织政治活动”----“充分认清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践踏法治,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的严重危害……”。对于何为“非组织政治活动”,中共官方目前尚未给出明确的说法。但从这个词的构成来看,不外乎是“非组织活动”和“政治活动”这两个词的融合和深化。“政治活动(political activities)”《中国百科大辞典》的定义是:个人、政党、阶级、国家为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进行的社会活动。目的是为了某个阶级(利益集团)的利益,按性质可分为进步的和反动的。而 “非组组活动”,中共内部更有明确的说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次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就明确提到“非组织活动”。原文称:“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在党内搞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将“非组织活动”与“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放在一起,是比较常见的用法。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就曾强调:“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当天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也发表文章指出:“拉帮结派是一种严重破坏政治纪律、搞乱政治规矩的行为……对热衷拉帮结派、党同伐异、团团伙伙,搞山头主义、排斥异己和搞人身依附行为的领导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对于“非组织政治活动”的涵义,中共党内学者,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的说法是:“一、这个政治活动是非法的;二、这个政治活动不符合正式的组织程序和要求,搞得像四人帮,搞小的利益集体,试图获取权力,影响公众的政治态度。”“非组织政治活动,可能参与人有政治野心,想要超越组织的程序和监督。”中共党建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则认为,政治活动涉及政治方针、政治方向,非组织政治活动应该是指和党组织的政治方向背道而驰的,甚至违反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政治活动,有反党、背叛党的宗旨的基本属性。
中共专家的说法略显专业和隐晦。其实,周永康、薄熙来密谋“大干一场”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新四人帮”的说法早已流传于坊间。只不过,官方尤在欲说还休,犹抱琵琶半遮面。在此之前,北京官方甚至李代桃僵,将“新四人帮”的名头给了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和苏荣,而将早已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薄熙来“摘出”,以消除人们对于“新四人帮”政治猜测。北京政情观察人士指出,用“非组织政治活动”这样新的政治术语,对薄熙来、周永康等进行指控,一则是为了避免出现“政变”、“权斗”等刺激性的词汇;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中共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正面“新四人帮”密谋政变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非组织政治活动”作为一个新出现的政治术语,虽被外界冠以“政变代名词”的含义,但显然,这一新造的政治术语不仅仅是政变的隐晦说法,其涵盖的内容更为广泛,不仅仅包括“存在某种同盟关系”意图“大干一场”行为,还把一切政治性的非组织活动都囊括在其中。由此看来,以“非组织政治活动”指控周薄,其背后暗含深意。“四人帮”之后再现政治控罪?
有关“新四人帮”的故事,在中国大陆之外的媒体早已将之演绎得绘声绘色,在这些故事中,当时位高权重的周永康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新组织,并企图通过政变来推翻中共第五代领导人的接班计划,取而代之控制整个中共和中国政府。与海外媒体报道尽情演绎不同,中国国内媒体则在欲说还休打一些擦边球。大陆“财新网”此前曾报道称,有迹象表明,令计划与周永康及薄熙来等存在某种同盟关系。日前,大陆《财经》杂志也发文称,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和令计划“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牵连”。而在此之前,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施芝鸿毫不回避“新四人帮”的问题。此番最高法报告对周永康、薄熙来搞“非组织政治活动”最新指控,更是让人们看到了北京方面态度的变化。
众所周知,老的“四人帮”包括毛泽东的妻子江青,以及张春桥、姚文元和王洪文,在被公审的时候被正式命名为“江青反革命集团”,极具政治寓意。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逐渐成为中共实际的最高领导人。在他的倡导下,中国政府开始对以江青、林彪为首的两个政治集团在法律上进行审判和定罪。1981年1月25日, 67岁的江青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死缓(1983年1月减为无期终身)、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四人帮”其他成员,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也被以相似的罪名判处死缓(后分两次减为18年)、无期、20年有期徒刑等不同刑责。
在“四人帮”之后,中国对于官员的审判就没有再出现过政治控罪,即便是薄熙来受审也是被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那么,对周薄“非组组政治活动”的最新指控,会否打破30多年的惯例?周永康的指控会否升级?政治控罪会否再现呢?
观察人士指出,薄熙来的被判刑,徐才厚的病亡,以及周永康被移送司法和令计划的被查,所谓的“新四人帮”的隐患早已消除。故而,即便这个时候中共对此持开放态度也无碍大局。不过,持开放态度并不意味着有可能会对周永康,以及目前还在中纪委调查阶段的令计划进行政治控罪。其背后尚存三大考量:首先,薄熙来罪名并未涉及政治,如若对周永康、令计划进行政治控罪,那么,薄熙来显然也需要以政治控罪进行再审一次,而这也将再次为薄熙来提供表演舞台,中共是否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出现。其次,十八大至今两年多时间,习近平已经步步为营地彻底瓦解了薄周徐令的同盟,在“新四人帮”已经土崩瓦解的情形下,中共会否愿意将之摆到桌面上来“痛打落水狗”,显然还有待观察。第三,相对贪污受贿、甚至滥用职权这样的经济层面和职务层面的犯罪,政治控罪对中共的冲击力比较大,即便习近平在今天已经全面掌权,并且拥有深厚的民意基础,但在聚力于民族复兴中国梦的今天,这样的冲击是否又是中共愿意看到的呢?不过,从目前中共所释放出的信号来开,虽尚不能确定一定会出现政治控罪,但显然,北京方面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展现出积极的一面,不再一味地回避“新四人帮”的存在,而是主动将他们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的控诉摆上台面,较以往的遮遮掩掩而言,这无疑是一个进步。2015年中国两会期间,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直言,周永康案审理过程会依法公开,“公开的程度不会比薄熙来案差”。鉴于2014年12月6日,中纪委已经将周永康案件转交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普遍预计将在今年五中全会前后对周进行公开审判。不过,鉴于周永康“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这部分内容必然不会公开审理。但无论如何,是否会增加政治控罪也将在那时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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