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4日发布消息,该法院当天依法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中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3名罪犯依法执行了死刑。

昆明火车站暴恐案庭审
此前的2014年3月1日21时许,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车站发生由新疆分裂势力组织策划的砍杀无辜平民的恐怖袭击事件。事件共造成平民31人死亡、141人受伤。2014年3月3日下午,官方宣布破案,作案团伙共8人,5名直接参与袭击者中4人被当场击毙,1人被当场击伤抓获,其余3名策划者早于2月27日在红河州个旧市沙甸镇被拘捕。
官方报道称,2013年12月以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纠集他人形成恐怖组织,指挥该组织成员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在广东、河南、甘肃等地进行暴力恐怖犯罪准备,并共同策划在昆明火车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帕提古丽·托合提积极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省红河州沙甸被捕。报道称,3名嫌犯当时拒不供述其组织成员将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犯罪。
2014年3月1日晚,该恐怖组织成员帕提古丽·托合提、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阿尔米亚·吐尔逊、盲沙尔·沙塔尔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制造了“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因抗拒抓捕,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4人被当场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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