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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联的行政机关 秘书处角色的反思

学联秘书处的角色,是为协助常委会执行决议的行政机关,从来不是高高在上的中央权威。学联是行联邦学生会制,主权在七大学生会,而非秘书处中央领导、地区学生会跟从的总会制度。当然,如果联会要改成总会制度,亦无不可,但于秘书处看来,牵动学界在社会角色之事,我们当须在院校展开深入讨论。过去一年,秘书处职员分别担任对外联络、提供社会形势分析、协助学生会尝试新组织方向及处理庶务行政、调度后勤的角色。秘书处职员是透过周年大会选举或常委会委任担当其位,经学生会先后从周年大会及常委会议决授权行事,故有其代表性及合法性。秘书处的存在意义,正正在于分担学生会干事的工作,同时就过去推动不同议题之成败得失中汲取教训,尽力提供意见,藉以与学生会干事共同成长、承传,日后作出更周全的决策。秘书处职员成员本就是曾担当各学生会的干事,理解学生会在学界以至社会的重要性,担当秘书处职位,就是为了承传学生组织精神以至技巧经验,从而促进学生组织的发展。

在共识制下,学联的共识必然是学生会的共识。有人质疑此乃运行的理想情况,但这确是学联决策时实际运作的状况。这也正正是学联秘书处代表性所在:当决议由学生会共同作出,秘书处职员自然获得充分授权去对外发言或行动。若学联决议非经学生会代表首肯,何以各大学生会干事至今从从没承认学生会被秘书处骑劫?

发言不发言 ― 常委会议决

然而,秘书处是否需要担当发言人,并非必然之事。以往,于秘书处缺庄的年份,行动发言人便由常委担任;即使有秘书处职员在任,常委会仍可议决由谁代表学联发言。观乎推动学界方案、遮打抗命、罢课、整个占领运动以至高教政策倡议、土地议题、同志议题,大部份传媒访问,港大、中大、岭南、树仁、理大、科大、城大、浸大学生会代表,皆承担了大小不一的学联对外发言工作,发言之权责绝非、亦不应由秘书处垄断。学运明星代表学联?

由是之故,学联以至秘书处的代表性,在授权制度上环环相扣,但政治决定是否获学生认同,则取决沟通过程,及学生会干事的决议与学生的判断是异是同。一旦学联决策、判断遭受任何非议,此乃众人的共同政治责任。一间院校受压迫而被逼跟大队的情人况,在学联过往一年的决策从未发生过。如有院校学生认为被捆绑,学生会干事决议被批评为「院校被骑劫」,我们倒要认真反思,为何学生会干事的政治判断与同学有异,以至有现在争议。对于学联秘书处等人被卷标为学联之首、学运明星的印象,仔细检阅,倒是因为公民广场一役,秘书长周永康及副秘书长岑敖晖被囚四十多小时,而且遭警方加以入屋搜查令,释放之时获公众同情,加上网络朋友的二次创作,方成为往后传媒公众关注的焦点,结果令公众以为学联就是以秘书处二人为首。学联以往一直避免塑造个别学运明星,今天公众以至学生对学联的印象,虽说属社会风潮的结果,但也确是学联成员应当反思的事情。

走在社会前缘 ― 一路如是

客观而论,两伞运动之前,香港社会沉寂之际,学联一直走在社会前缘,步伐及对香港的未来想象超越泛民及和平占中,由提出学界方案公民提名、走到遮打道抗命、大专罢课、重夺公民广场等等,一路走来如是。雨伞运动期间,学联决策有与群众同行,也有与群众离异。当中学联曾尝试尽力与市民学生沟通,但几十人的团体在运动中被各方拉扯,要求其满足近百万人南辕北辙的期望,本来就是不切实际,所下判断也必然为人非议。但以学生组织本位而论,学联有否妥善组织同学,处理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则确是未足而应予改善的。如要维系学生组织本身行动方向的正当性,仿效魁北克学生联会组织罢课之模式,以会员大会、定期的行动工作小组会议,去确保学生获得与学生会干事同样的信息,继续分析形势,作出判断,可以是其中一法。此方法同时亦体现学生组织代议及直接参与的精神。然而,雨伞运动形势使然,仅有数十个核心干事的学联单是与三个占领区占领者在79天中夜以继日的沟通、与众多民间团体开会、抗衡政党及占中为首的保守中产退场声音,已疲于奔命,实在再无足够人手去有效地维系与学生之间的连系,实属无奈。惟我们也需在以后严加正视,何以重责在双学等个别学生团体身上?我们唯有谨记,学联是学生组织,但同时是一个有公众面向的学生组织。学联为学生而立,也为社会而立,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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