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神经中枢”,中央深改组自2014年1月22日召开首次会议以来,至今已经召开11次会议。中共官媒称,这十一次会议次次“内容丰富”,先后共审议了至少50个文件,通过了不少“重量级”方案,也啃下了很多改革阻力较大、多年都啃不动的“硬骨头”。在4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次会议上,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再度发声,要拿出勇气和魄力,拿出胆识和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推进改革。

习近平强调,必须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改革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善于推进改革,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有分析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凸显出当前中国改革的四个“重”----重品质、重效率、重落实、重人民群众获得感。
会议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教育,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要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立足国情,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会议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和选任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司法体制改革是目前深改组关注最多的议题。11次会议中有7次会议均涉及这一改革的相关内容,先后通过的相关方案和意见多达12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直指民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今年2月27日的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则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定“红线”。此外,2014年12月2日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不久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分别在深圳、沈阳挂牌,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本次会议强调,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目的是要通过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要加强诉讼诚信建设,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维护正常立案秩序。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施工图和总台账。要确保改革任务相互协调,改革进程前后衔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及时解决实施中的矛盾问题,努力把各项重要举措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任务很重,时间很紧。出台的方案一定要有可操作性,细化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考核问责等。改革方案通过后,能公开的要向社会原原本本发布,以利社会共同监督落实。要抓好改革方案的进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理清各项改革的“联络图”和“关系网”,增强改革的有序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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