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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界人士指公民提名是伪命题

对于反对派钻文字空子,坚持当年起草基本法时有“公民提名”方案,香港多名政界人士都明确指出,“公民提名”是伪命题,基本法当年写下提委会的目的就是要确保资本主义以及保障香港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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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中无公民提名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重申,“公民提名”非“国际标准”,强调只有少数国家有这种制度,“两党制国家用党提名,议会制国家用议会提名,只有少数国家用公民提名,因此公民提名是‘伪命题’”。因此,她认为,当年草拟基本法时未有提及“公民提名”是可以理解的。

行政长官梁振英4日表示,须了解基本法“初衷”,但有人质疑人大决定当年没写入《基本法》,并非特首所讲的“初衷”。对此,叶刘淑仪指,基本法没可能写出所有细节,若如果遇到居留权等棘手问题,需由人大常委会按基本法内在含义,就条文作出解释,这种做法符合国家宪制,不存在“僭建”问题。她续指,美国、欧洲亦都有立法解释的安排,直言香港民众应更多了解基本法中的宪制关系。至于有人忧虑国家领导人谈及香港时没有提及“高度自治”是改变对港政策,叶刘淑仪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基本法》政策目标,即使少提几个字,都不会改变这目标,因此毋须担心。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乃强指出,当年讨论基本法涉及了不少主题,“边个提出公民提名?无呀!”他又指,昔日的“民主派”联合方案也没有公民提名,“假如要求公民提名,理应在草拟时争取,而现时颁布基本法已有25周年,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争辩公民提名没有意思。”刘乃强又表示,反对派一开始便捆绑反对,若然政改未能通过,反对派需要负上最大责任,因为决定权在他们手上。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当年讨论基本法时什么题目也会讨论,例如“港独”、反对香港回归、英人治港、延长三条不平等条约等,强调即使今日也没有人会同意“公民提名”,而写下提委会的目的就是要确保资本主义以及保障香港繁荣稳定,“提委会能够保证香港不是实行‘一国一制’,不会走向民粹。”行政长官梁振英4日出席“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研讨会”时指出,基本法初衷是用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后普选产生行政长官,没有“公民提名”成分。反对派此后声称,起草基本法时曾经有人提过“公民提名”方案。身为前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辩称,基本法草稿列出的方案三,特首候选人只须获5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提名,再由600人的功能选举团选出,是有公民提名成分。民主党何俊仁则指,当年起草基本法时有讨论过公民提名,曾经有人建议若干人提名就可以参选特首,但何俊仁亦承认相关方案未必是一人一票普选。有消息指,李柱铭所讲的方案三并非一人一票普选方案,而是600人的选举团方案,若现时依照这样的方案推行普选,反对派更加不会“收货”。

梁振英5日主动发声明反驳说,反对派的讲法恰恰说明“公民提名”和“提名委员会提名”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而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广泛咨询后,最后把“提名委员会提名”写入基本法。梁振英表明,如果有议员今日仍然继续坚持“公民提名”,就是明知违反基本法而为之,就是为了出难题而出难题,结果只会在2017年剥夺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有立法会议员及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都表明,反对派的讲法是偷换概念,呼吁他们尊重基本法的共识,勿阻政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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