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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掮客”疯狂受贿 家藏巨额现金

近日,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2003年至2013年期间,廖小波在担任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受贿约3221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40.55万港元(1港币约合0.129美元)和34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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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地方发改委官员的廖小波,是一个典型的“审批掮客”。其凭借在国家部委人脉超广的巨大“能量”,通过钻高速公路等项目审批层级高、程序复杂、不透明的空子,帮助企业老板疏通关系大肆受贿。

自称“不拿白不拿”

“廖小波的贪欲达到疯狂地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梁毅说。据了解,无论企业老板送的美元、人民币,还是银行卡、购物卡、高尔夫卡、名表等等,廖小波无论大小均来者不拒。办案人员在其家中的一个柜子中发现,里面装满了全新的IPHONE、IPAD等电子产品。

办案人员查明,廖小波的受贿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银行转账,有的在公司占有干股,更多的则是赤裸裸地收取现金。他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现金超过百万元,受贿地点包括家中、停车场、酒店房间等等。除了买下8套住宅外,廖小波把部分贿款存进了银行,更多的则堆在家中。办案人员从他家里搜出的现金达数百万元,墙角里装满现金的拉杆箱上落满了灰尘。

对于毫无顾忌地大肆受贿,廖小波称,给企业和个人办事,他们都得到巨额利益,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十亿元。他们送的礼品礼金仅仅是利益极少的一点,而我为此付出了大量复杂细致的工作辛劳,不是白拿钱。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拿了。“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资历深、人脉广、关系硬、本事大。别人办不成的事情,我能办成,感谢费是完全应该的。”廖小波在自述材料中说。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廖小波疯狂受贿的背后是“权力市场化”思维。“拿钱好办事,没钱等着办”,完全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抛于脑后。“审批掮客”受老板佩服

据调查,廖小波的受贿多数与“审批寻租”相关。“一条高速公路项目获得‘准生证’,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多个环节。其中涉及发改、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盖几十个公章。很多企业老板以金钱开路,找到廖小波要求帮助疏通关系。”梁毅说。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与马来西亚MTD公司签订了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BOT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由于阳鹿高速公路项目审批手续繁多,需经过国家相关部委批复,马来西亚MTD公司子公司广西阳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请求廖小波帮助跑审批、协助征地拆迁等事宜。公司负责人杨旭多次给廖小波送款物共计483万元人民币、31万美元、名表一块,公司总经理黄吉港给廖小波送款物共计1040万元。

廖小波称,大的高速公路项目从启动到竣工,需要审批的事项在部委方面有几十项,在广西区内有几百项,其中最重要、最艰难的是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文。他通过跑关系,拿到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文仅用了一年时间,比同类项目快了两三年时间。“‘挥手弹指’间就能帮大忙。一些老板对廖小波佩服得五体投地,对其有求必应,使廖小波逐渐迷失了自己。”自治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

据了解,廖小波帮助黑龙江公路勘探设计院广州分院介绍公路设计工程项目,收受贿赂530万元;帮助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疏通关系,收受贿赂425万元;帮助广东省联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疏通关系,收受款项共计237万元人民币、20万港元、1万美元。

权力观极度扭曲

资料显示,廖小波本是一名学者型官员,能力突出,熟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工作,还在几所交通大学兼任客座研究员和客座教授。对于其走向贪腐之路的原因,梁毅分析说,成因比较复杂,但关键节点是廖小波2008年从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升迁为厅长的希望落空后,就开始以金钱来弥补仕途上的失落。

廖小波对于其在交通厅的政绩十分骄傲。他在自述材料中称,可以这么说,广西建成和在建的每一条高速公路,每一个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每一条内河航道,每一个机场,每一条城市地铁和部分铁路,都是我亲自审批或者跑北京协助审批的。

然而,仕途并没有按照廖小波想象的轨道前进。2008年10月,组织安排廖小波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怀有情绪的他明确表示“不去”,后经组织部门主要领导谈话才勉强赴任。从此,廖小波的心态发生明显变化:“我认为工作不顺,仕途受阻,可以另辟蹊径,干点其他的事。”

2009年,廖小波调任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这时,杨旭和黄吉港找上门来,要求帮助阳鹿高速公路项目的审批和协调政府层面的关系,同时还给了大量好处费。由此,廖小波踏上了贪腐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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