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王”被公诉。从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对周永康正式立案审查开始,这起备受全球舆论瞩目的案件终于渐进高潮。消息人士近日透露,官方即将委派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为已涉贪腐被起诉的周永康辩护,这一决定将在未来数周内宣布。但顾本人拒绝对外界证实这一消息。

顾永忠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国刑辩第一人
十八大以来迄今为止打虎的最高潮,即将上演!彭博社引述3名消息来源透露,顾永忠已与司法部就为周永康辩护有过好几次讨论。报道指,这显示官方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审判周永康。
公开资料显示,顾永忠1994年底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其以法学理论功底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周密、分析表达深刻准确、临场应变机智敏捷、敢讲善辩仗义执言等特点,承办了大量大案要案,诸如北京首钢公司助理总经理周北方受贿案;山东泰安前市委书记胡建学受贿案; 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及李静芳、宁先杰共同贪污案;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受贿案;烟台“大舜号” 11.24海难案;杭州688名出租车司机状告市政府案等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在办案中,顾永忠律师勇于辩护、善于辩护,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律师界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无论业界还是外界,都公认他为真正的“中国刑辩第一人”。
顾永忠还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该会成员此前也曾被委派为涉贪高官辩护,另一名副主任李贵方,就曾为原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辩护。2013年顾永忠还曾在官方《检察日报》撰文,称赞薄熙来案最大限度地实现庭审公开,而且充分保障薄的诉讼权利。周永康成为35年来,内地首名受审的政治局常委,令中共第五代领导人反腐打破“刑不上常委”(不追究政治局常委)惯例成为事实。周永康更是1949年以来因腐败而被查处的中国最高级官员。按内地法规,案件最快月内即可开庭,两个月内就可宣判。有分析指,周永康或被重判,最高可判死刑。
周永康被控三宗罪
现年73岁的周永康,虽然在中共17届政治局9名常委中排末尾,但权力却惊人,曾经一手掌控全国情报机关、公安武警、检察司法系统,被称为中共“政法王”。
在此番进入司法阶段后,检察机关对周永康的指控中,罪名并没有脱开2014年12月《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中的内容。分别给周永康定了几项“重罪”,总结起来就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当时官方给了周永康“五宗罪”的指控,但是其中的三项罪名都直接触犯法律,随后的两项罪名指的则是周永康违反“党纪”方面的内容。因此这次在进入司法阶段,检察院的指控也就仅仅包括了“国法”的内容,而无“党纪”(分别是“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
周永康的“三宗罪”分别可能涉及什么事情,此前曾进行过分析。
其一,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此罪为受贿罪,也是外界预料之中。这其中包括周永康家人在石油系统的牟利,以及周永康在选拔官员时买官卖官等问题。
其二,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这也属于贪腐罪名的大范畴,更准确地说是“以权谋私”。但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一说值得细究,鉴于石油系统之前的“大清洗”,亦见之前媒体所报道的周滨还涉嫌利用周永康的权力,在周曾任职的地方或部门,如石油系统和四川大搞权钱交易,比如插手四川大型工程项目,通过国土资源部大肆倒卖土地等事情,此处应该是指周永康在石油系统的相关问题。
其三,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这可以说是周永康几项罪名中最为严重的一条,究竟泄露了什么机密,向谁泄露,是否如外界所传的周永康在薄熙来案时曾向薄“放风”?“王立军事件”后,2012年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李克强支持免除薄熙来职位的决定,但周永康投了反对票,成为九位常委中的不和谐音,从而令对薄熙来的处理无法形成统一意见。随后,他更将中央的处理意见私下通知薄熙来,严重违背了中共中央组织纪律和保密法规。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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