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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警世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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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理/《色,戒》并不是一则传奇。张爱玲希望读者从王佳芝这个角色的身上汲取教训。

电影《色,戒》在中国大陆上映,触发了网民对汤唯饰演的王佳芝爱恨交织的激烈讨论。爱她的说她是个忠于自我、有情有义的真女人,恨她的骂她是汉奸的女人、为一己私欲出卖民族大义的贱货。汤唯本人在接受亚洲周刊的专访时表示,“王佳芝的二十三年活得太值了,没有遗憾”,又说佳芝“非常勇敢去找到自己……最终也面对自己真实的内心”。

王佳芝这个角色的原创者张爱玲如果仍然健在,看到这种两极化的评论,也许会像《倾城之恋》的白流苏那样“只是笑吟吟的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盆踢到桌子底下去”,因为“传奇里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可是,作为一个张迷,我不得不再次怪责李安----网络上大部分网民对王佳芝的“曲解”(misinterpretation)皆建基于李安对小说《色,戒》的“误读”(misreading)。

张爱玲从来不是一个孜孜以国家民族大业为念的作家,她的效忠对象是自己的天才和创作本能,而不是某一政权、教条、主义或者意识形态。她写小说,并不是要履行生活在大时代的洪流中,为历史做见证的责任;而是要捕捉“人在大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战争破坏生活的秩序,但时局再乱,人还是要活下去。因而她的作品没有战争与革命,只有“男女间的小事情”。她不必直接描写沦陷区的人们的悲欢离合,读者自会在她的笔下感受到时代的沧桑。

较之那些捶胸顿足的样板式革命英雄,王佳芝当然有人性得多。张爱玲说,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放恣。王佳芝在要刺杀易先生的关键一刻叫他“快走”,正是一个以为自己正在恋爱的女人所做的“放恣行为”。然而有一个重要的事实必须弄清楚,张爱玲写《色,戒》,绝对不是怀著一股“奇迹的感觉”(sense of wonder)去为女主角王佳芝写一则让世人诧异、半信半疑的传奇;而是希望读者从王佳芝这个角色的身上汲取教训。换句话说,《色,戒》是一个具警惕作用的警世寓言(cautionary tale)。

张爱玲的短篇小说集《传奇》,里面最令人难忘的女性角色,一是像《金锁记》的曹七巧那样“在蛮荒世界得势的女人”,一是像《倾城之恋》的白流苏那样,在荒原下和断瓦颓垣里,都能够安然地活下去,“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里,到处是她的家”。她们几乎是本能地明白,在一个父权至上的社会里,女性给予她们的身份是一种角色的扮演。她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充分发挥与生俱来的表演天份去演好这个角色;并试图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解放自己的欲望与行动力,从而建立自我(self-empowerment)。

表面上,王佳芝以女通奸者(adulteress)的身份接近易先生,也是献身于一个光荣的冒险,应该得以扮演传奇中的英雄或受难者。然而王佳芝终究不配称为张爱玲笔下的传奇女性,因为她缺乏了她们那种尖锐的“自我意识”(sense of self)和膨胀的主体性(subjectivity)。张爱玲笔下的传奇女性,不管是《倾城之恋》的流苏,《金锁记》的七巧与长安;还是《沉香屑:第一炉香》的梁太太与薇龙或者《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娇蕊,都是殷勤犀利的诠释者、演绎者和思考者。她们也许在客观上受到社会和现实环境的制约和围困,但是在主观意识上,她们在很大程度上是“她们自己的女人”(their own woman)。

王佳芝以角色扮演进行的自我解放最终彻底、悲惨地失败,因为一开始她就“奉父之命”去行动,在父权体制的光环和凝视下,一次又一次将自己的身体交给拥有权力的男人,任由他们收编与操纵。正因为她在整个过程中的被动与无能为力,仿如一个“旁观自己戏剧的观众”(an observer in her own drama),她最后因为无法分辨浪漫的爱情(romantic love)与欲望的眷恋(erotic attachment)、角色扮演与个人身份的分别而陷于万劫不复之地。这样的一个女人,加上几分姿色,当然比那些人见人厌的“婆娘”(phallic woman)更讨男人的欢心;但她终身随著男人的指挥棒而起舞落泪,又怎配拥有自己的一页传奇?

  • 林沛理,《瞄》(Muse)杂志编辑总监,美国纽约Syracuse University香港中心客座教授,著有评论集《影像的逻辑与思维----从张国荣的生与死到张艺谋的真与假》、《香港,你还剩下多少----香港例外主义之死》(次文化堂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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