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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洁敏“受周永康之托”帮人开油气田

国资委前主任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滥用职权案湖北省汉江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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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洁敏(中)在汉江法院出庭(新华社图片13/4/2015)

湖北汉江中级法院周一(13日)开庭审理中国国资委前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企人员滥用职权案,蒋洁敏在最后陈述时全部认罪。

江中级法院在官方微博公布,审判长于下午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蒋洁敏退庭还押。

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3罪。

新华社报道,蒋洁敏最后陈述说,“我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挽救,真诚地感谢全体办案人员对我的关心和教育。我的犯罪事实是清楚、明确的,犯 罪证据是真实、确凿的,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起诉书没有任何异议。”

他还表示,“我认罪悔罪,供认不讳。我要深刻反省,接受改造,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受周永康之托”

稍早,公诉人在庭上宣读起诉书,指蒋洁敏在2004至2013年,在中石油集团及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不同职位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事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透过妻子索取或非法收受14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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