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面对英国《金融时报》总编提出反腐运动是否结束的问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这次也是首次接受西媒专访时指出:“反对腐败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长期的任务,很难说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我们现在确实在加大反腐力度,同时也在加强制度建设,比如我们在推进简政放权,通过约束政府依法行政、担负应有的职责,激发市场活力,打掉寻租空间,铲除腐败,这是长期的斗争。”

中国反腐风暴的主导者习近平、王岐山
细心的读者很快会发现关键语句,“我们现在确实在加大反腐力度,同时也在加强制度建设”,意味着中共除了反腐风暴之外,制度建设也在进行,但是反腐风暴已经持续两年多了,究竟治了多少“本”?制度建设的真实进展究竟怎么样?
早在反腐风暴初期,习近平就特别强调制度建设,主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作为反腐风暴主帅的王岐山同样提到反腐要制度建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王岐山曾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王岐山便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坚持党的领导 依规管党治党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结尾指出,“要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把篱笆扎得更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习王之所以反复强调制度建设,是因为铁腕反腐终究是暂时的,只能在短期内遏制反腐,一有松动,或者官员已经适应高压反腐“新常态”,腐败照样会再次猖獗。回看中国几千年历史,反腐的次数不计其数,其中不乏力度和规模远超当前的,但仍然无法从根源上杜绝腐败。正如李克强总理在专访时强调的通过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来打掉寻租空间,腐败产生的根源在于权力导致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正因如此,十八大以来,中共在大举推进反腐的同时,更加强调制度建设。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旨在推动中国建立一个更加现代、透明、高效的治理体系。鉴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曾将其誉为习近平的“第五个现代化”,称其是在毛泽东、邓小平的“四个现代化”基础上解决今天中国面临的包括腐败在内的深层次问题。当时的舆论,甚至包括富有批判意识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很多都对习近平主导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议表示赞赏,希望他来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80年代改革开放未竟的改革。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列为中共中央全会的核心主题,其中司法改革的干货最多,包括: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尽管最终决议未能涉及根本制度的改革,但如果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都能得到践行,肯定有利于司法公正和遏制腐败。
可见,中共已经在制度建设问题上作出了庄严承诺,也进行了不少探索,推出了许多重要决议,可问题是究竟有多大进展?
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有这个疑问,并渴望得到答复。习近平曾说过,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国民间则有一句老话,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既然如此,制度建设的真实进展便变得尤为重要,理应引起相关机构和人员的重视,否则不仅是违背习近平的要求,更是辜负全体人民的期望。
在反腐已经变得艰难和疲态之际,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反腐风暴固然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就,但却令人心力交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中纪委超负荷运行,而且即使如此,腐败形势依旧非常严峻。如今,反腐遇到阻力,理应到了制度建设发挥关键作用的时候。同时,公民有权利质问制度建设的真实进展,而相关机构和人员有义务作出回应,因为这既是践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又是对法治社会公民知情权的尊重,更是对自身庄严承诺的回应。
所以说,反腐究竟治了多少“本”,是一个值得在反腐风暴持续两年并遇到阻力、中共已经作出承诺的情况下深思和追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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