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城管阻止市民拍照,群殴千万富翁……”今天上午开始,一则江苏省盐城市城管打人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疯传。法晚记者今天上午核实,被城管殴打的市民殷先生是在拍摄城管执法时遭到对方殴打,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市民指称 拍摄城管执法遭群殴
今天中午,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市民殷先生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介绍说,4月16日上午10时许,他开车行经世纪大道与神州路东南角时,看到多名城管队员和协管正在一个大型广告牌前,和两人发生争执,“几个队员将两人摁倒在地殴打,我看到之后赶紧拿出手机拍照。”殷先生说,他刚拍了几张照片,就被城管队员发现,“对方几个人直接围了过来,有城管,也有协管,对我进行群殴。我赶紧把手机递给对方,他们将里面的照片删除。”
殷先生提供的相关证照显示,他是当地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注册资金和公司财务流水数千万,殷先生本人的身价也在千万以上。城管队员走后,殷先生自己挣扎着去了医院,他发现自己的手上、腿上有多处破损、流血,腰部和肩膀多处软组织损伤,目前正在住院治疗。
盐都区城管分局局长:警方正在调查处理 队员违纪定会严肃处理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城管分局范局长,今天上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已经知道了城管队员执法时因市民拍照,被指对拍照者进行群殴一事,“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警方依照法定程序处理之外,我们也会对执法时的队员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事实+
城管执法成“不能拍的秘密”?
专家分析,在因拍摄引发的冲突事件中,不少是因为城管执法过程出现了纠纷,而周围群众的拍摄行为“刺激”了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也不清楚自己的执法程序、内容和过程能不能经受住公众的考验。
而且,城管执法过程具有一定阶段性,一些公民在拍摄时的“选择性拍摄”,让执法人员“有所顾忌”。
在拍摄到一些城管执法乱象后,公众的第一选择本该是向执法单位的上级部门或是纪检部门进行反映,但现在人们大多选择上传到网络,有的是为了伸张正义,有的却只是“博人眼球”。
“群众对拍摄的内容不应断章取义,刻意捏造、歪曲事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应被追究法律责任。”一些律师和专家认为,一方面,执法部门应杜绝暴力执法等现象;另一方面,公民在行使监督权力的时候也应该合规合理。
民众拍摄城管执法不构成侵权
拍摄行为是否侵犯了执法人员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侵犯肖像权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市民如果没有将拍摄的视频用于营利,没有歪曲事实,并不侵权。
拍摄行为是否构成“妨碍执行公务”?妨碍执行公务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通常在没有设置警戒范围的拍摄行为,并不构成这项罪名的条件。
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毅指出,在不影响执法的前提下,任何人都有权利围观和拍摄执法人员。有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监督。
而城管以干扰执法为由随意没收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伤害拍摄者身体甚至限制其人身自由,都已超出了执法的权限。如在没收财产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强迫等手段,还涉嫌构成抢劫罪、抢夺罪或伤害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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