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师生互殴”频发生 为何成了趋势

近年来,老师打学生,学生打老师的事情频频发生。前几天又发生了一名小学生把一位老师打住院的事情,在这则事件中,无疑两者都有错,老师不像老师,学生不像学生,真是令人悲哀。然而这种悲哀,在这几年看来,大有成为趋势的可能。

文章配图

认真听课的学生们

“师生互殴”打破了教育的平衡

2015年4月7日,应城某中学高二某班语文老师向女学生询问是否往其身上泼水了,女学生张某不承认,双方随后发生口角,进而演变成课堂上的互殴事件。最终,到底是老师受到了惩戒,问题是只是惩戒老师就化解问题了吗?恐怕未必。我们仍需追问的是,是什么打破了教育的平衡。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师生之间地位相对稳固,尊师重教的氛围让学生们待老师如同父母,学生犯错,老师也就有了通过“戒尺”来惩戒学生的权利。但随着社会发展,以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中所规定的保护学生权益的条款的实施,学生地位上升,老师也渐渐没有了体罚学生的道义所在。禁止老师体罚学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但权益的保护,最终却难以受到效果,且不说,性侵、体罚学生的事件频发,学生和学生家长暴打教师的问题也频出,就在几天前,四名小学生还把一美术老师一顿暴打,据说该校此前已经发生四起类似事件。

老师抬手打学生时要慎重

在校园里,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有许多“暴力”行为。进行分析以后,发现暴力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场合:

1、学生与学生发生冲突后,老师对始作俑者经常会施以处罚,这个过程里,经常产生暴力管理----对学生加以拳脚,如果这个学生服气还好,打几下子就算了,一旦遇到服气的,老师可能会加大暴力,直至学生投降。也有学生坚决抵抗的,这些现象多发生在中学的中、高年级,这时的局面可能就对班主任不利了,要么学生会甩门而去,要么学生也会动起手来,这样的肢体冲突在校园里时有发生,对老师来说,确实是很尴尬。

2、学生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给班级荣誉造成损失时,老师往往会大动肝火,暴力行为也同时发生----对学生加以拳脚。其后果也如前面分析。

这样的暴力行为的后果是什么呢?两败俱伤。

从老师方面讲,体罚学生属于违反法规,轻者还好,遇到家长和你较真,那是惹事上身;打了学生,如果确实打的有道理还好,学生时候能理解,但往往因为肝火大,误判的几率很高,打错了,招致学生的仇恨,甚至会引来报复等人身伤害;另外,通过打学生来管理,学生亦不服气,对以后的管理也带来很多的隐患。

从学生方面讲,最主要的是自尊心损害的问题。中学生已经在青春期,逆反心理很重,在同学面前失去自尊是他们最痛恨的,所以很可能由此导致该学生性格的变异,甚至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严重者都可能成为社会问题。

不要让“师生互殴”成为趋势

那么如何化解师生互殴的问题呢?单靠学校的行政措施,无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通过法律的角度来重塑双方的权利。制定教师的权力边界,让老师的行为得到规范;规范学生的行为,明确学生暴力行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此化解,师生互殴每每带来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后,问题一再重演。

比如,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建立起惩戒教育制度,美国有23个州规定了学校可以对学生实施体罚,但法律还对体罚规定了许多明确的细则。比如:必须在其他教育方法都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体罚;不许当着其他学生的面体罚某个学生;体罚时必须有证人在场,以确保体罚依法进行,等等。在澳大利亚,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就被请到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向老师赋权的同时,进行约束和指导,这种赋权与限权,也就给予了师生不同的权益保障,建立起了双方的制度平衡。

“师生互殴”需要重塑教育平衡,本质来说,就是为双方重新确权。明晰的权利,才能带来相应的规矩和义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