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正式公布政改方案。林郑月娥表示,政制要向前发展,必须求同存异、放下成见,寻求共识,又说政府有需要设计一套合宪、合法、合情和合理的政改方案。普选方面,只举行一轮投票,毋须半数有效票,得票最多者当选,“白票”则当无效票处理。

林郑月娥
林郑月娥在立法会公布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她说其中一项不容漠视的因素,是行政长官普选,源于基本法,关系到中央与特区政府的关系,必需要严格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立法会就政改发表声明,政府提出的方案建议提委会人数维持1200人,按现有4大界别38个分组组成,分组委员数目以及委员产生办法亦维持不变。政府又建议为提委会设秘书处,协助依法进行普选特首的提名程序。
林郑月娥又说,政府建议,有意参选特首的人士在提名委员会中取得至少120人以个人身份记名、联合推荐,即可成为参选人,而每名委员只可推荐1名参选人,并设240人的推荐上限。在这个建议下,方案最少容许5名参选人“入闸”,最多则有10人可以“入闸”。
1200人提名委员会方面,按现时选委会4大界别组成,分组及委员数目维持不变,产生办法、选民基础也大致不变。
“入闸”方面,有意参选者获120名提委提名,便可以“入闸”参选,而每名委员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可获提名上限240名,故只容许5至10人参选。
“出闸”方面,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2至3名候选人,提委可投票支持所有参选人,最少则须提名两人,获最高票的3名参选人“出闸”成为候选人。
普选方面,只举行一轮投票,毋须半数有效票,得票最多者当选,“白票”则当无效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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