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权力掮客”丁书苗案的中国国务院扶贫办官员范增玉受贿案29日在北京一审,范增玉涉嫌前后38次收受丁书苗贿款约人民币4,000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并涉嫌诈骗丁书苗财产89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范增玉死缓。

权力掮客丁书苗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称,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宣判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贪污、受贿、诈骗罪一案。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范增玉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范增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结果显示:范增玉于2009年底,利用担任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将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2009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丁羽心的请托,为使丁羽心达到树立正面形象,或以树立正面形象的方式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为丁羽心提供向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扶贫项目捐款的机会,安排丁羽心在有关大会上发言,同时为丁羽心在外资中心编撰的慈善画刊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为此,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收受丁羽心给予的人民币2,712万元、欧元120万元(1欧元约合1.374美元)、美元24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30万元、加油卡价值人民币6万元(其中范增玉以购房需要用钱或急需现金办事为由索要人民币880万元),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4013.4388万元。
并指出,范增玉于2010年8月至11月期间,虚构帮助丁羽心归还朱文臣欠款的事实,骗取丁羽心用于归还朱文臣的人民币390万元。2010年12月间,冒充有关领导,与丁羽心进行手机短信息联系,先后骗取丁羽心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77.076万元。
此外,范增玉于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在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对丁羽心的下属张铁轩谎称其认识有关领导,可以为丁羽心疏通关系,先后骗取张铁轩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
在2014年9月审理的丁书苗案件中,提及行贿范增玉的相关细节。丁羽心在庭审中回忆,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认识范增玉的。“认识以后就捐了一笔款。2009年到2010年间还陆续捐款。”丁羽心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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