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不止是个笑话,更是亿万民众切身的痛苦。可悲的是,一边,大量的公民信息被非法披露、倒卖、流通;另一边,大量公民还得继续用各种难缠的证明来披露个人信息。如此可笑、可悲的局面,是该改变了。

小孩手持出生证
最近,人民网微博发出一条消息称,一包工头办银行卡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银行要求他开一个证明,说明“自己”是“自己”。当然,包工头没有开证明,因为户口在四川老家,跑一趟很不划算。
这与前段时间网上盛传的证明“你妈是你妈”一样,让很多人不解。后来又出现了“单身是单身”这样的荒唐证明……形形色色的奇葩证明要求让很多人纷纷表达不解与厌烦。问题的关键是,凭什么要出具这些个人信息证明呢?
主要原因,一是公私部门的要求不合理。
单身证明用得着,主要用于房地产方面,去民政部门开具即可。许多地方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都发现,来开单身证明的人比来办结婚证的要多。除了用于房地产,有的公司需要单身证明,希望招收未婚员工;另外就是办理按揭的需要。
公私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适当开具证明是可以的,但更多时候的要求不合理,简直就是折腾人,人们在办理过程遇到的麻烦也是哭笑不得。就像旅行社要求出境游的旅客去证明紧急联系人上的“我妈”是“我妈”,显然毫无正当性可言的。这种莫名其妙的证明,是根本证明不了的。第二个原因则是权利的缘故。
由于有的办事机构官僚作风很盛,利用职务搞各种捆绑政策,试图通过一些小手段获得不正当利益,导致很多部门的权利越来越大,而且胡作非为。权利太大、管得太宽,最终演变出证明“我妈是我妈”的荒诞剧。人们花点钱,找个熟人,能把事实证明倒也罢了,如果证明不了,又会怎样?
很多部门在这方面肆无忌惮,当人们对办理证明提出疑问时,相关人员一致回答“就是这么规定的”,一句规定,就具有了法律权威,还有谁敢多嘴多舌呢。
这些莫名其妙的证明,一方面说明了很多部门的权利大外,也说明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得不到有效保护。
公民个人的隐私很重要,一旦泄露被坏人利用,后果不堪设想。公民个人信息在适当时候可以证明,如果证明过了头,将损害公民的切身利益。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中国。建立健全的法律,规范公民“证明”的权利和义务,在这方面,可以学习借鉴欧洲的法律,加强个人有拒绝不当信息披露证明的权利的法律意识。
要想这个社会不变成“证明”的社会,在部门权利上,就应该放松;法律上,健全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公民方面,要明确开证明是在搜集个人信息,得分清楚是否正当,不正当时,有权利选择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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