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称,由有广泛代表性提委会经民主程序提名候选人,符合香港基本法规定,而1,200人来自四大界别,与其他地方提名制度相对“均匀”、更具广泛代表性。提委会可保证没有党派及界别垄断特首候选人。

梁爱诗
政改预料6月表决,但仍争拗不断,其中一个争议就是特首提名委员会组成被指会筛选特首人选。梁爱诗接受《文汇报》访问时指,由有广泛代表性提委会经民主程序提名候选人,符合香港基本法规定,而1,200人来自四大界别,与其他地方提名制度相对“均匀”、更具广泛代表性。
她举例,美国总统选举普遍是由政党提名,不属任何政党者难获提名,英国则由大选胜出的政党组阁,故特区政府今次方案已走出很大一步,由1200人变成500万人有权投票。
她认为,若泛民主派相信选民,就应先走第一步,让选民有权选特首,并争取提委支持“出闸”,日后再要求修改方案。
梁爱诗强调,提委会是社会缩影,若泛民主派认为这个社会缩影会对他们不公平,就“无得讲”,“他们可以随时连500万名选民也不相信,也即代表他们不相信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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