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红色通缉令以来,中国政府在海外追逃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遣返、引渡回国了一批在逃人员。日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再次发文,表明追逃海外腐败分子的决心。文章称,“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追回来,绳之以法。”

把国际追逃追赃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
2015年3月24日至27日,由中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办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业务培训班在北京开班。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树贤在培训班上强调,各级纪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地方追逃追赃工作抓起来。地方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加强统一领导,把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据悉,目前中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成立了省一级追逃办。
随后,江苏、湖南、甘肃和福建等省份通过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以及举办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对追逃追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专家表示,2014年6月底,中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了办公室,统筹追逃追赃工作。如今,省一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切实得到重视和加强,地方有关单位特别是司法机关积极行动起来,这必将更加有效地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报道称,按照中共中央要求,中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抓紧建立健全省一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以安徽为例,该省印发了《关于设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明确协调机制由省纪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外事办、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为成员单位,省追逃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逐步建立一系列追逃追赃制度
按照中纪委要求,中国省一级政府将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对发生外逃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各地还建立多部门协同办案制度,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力量,细化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报道称,对本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地纷纷“挂牌督办”。各地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以广东为例,广东建立了追逃追赃工作“绿色通道”和保障机制,省公安、外事、人民银行等部门根据追逃追赃工作实际需要,为办案单位查询有关信息和边控、技侦、网侦等提供优先、便捷的办理通道,形成快速反应、各方联动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同时,协调省财政部门建立了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追”“防”结合 加强防逃机制建设
2015年4月25日,在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捕归案;
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
报道称,在中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经过各有关部门和省区市共同努力,一个个外逃腐败分子纷纷“落网”,形成了强大震慑。此外,在全力追逃的同时,各地还加强了防逃机制的建设。中纪委最后强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张上下齐心、合力编织的“天网”正越织越密,越收越紧。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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