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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13年“大追讨” 46斤黄金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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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商人于润龙顺利从银行取回了自己的近46斤黄金。13年前他因携带自己买卖的黄金被捕,约46斤黄金全部被罚没,此后他多次受审,最终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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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色黄金

吉林商人于润龙已于5月19日下午,在银行完成了国家赔偿的交接手续,顺利取回了45,860克黄金。

13年黄金大追讨

据报道,2002年,于润龙因携带黄金被吉林市公安局拦截,随身所带黄金被上缴罚没。不久后,国家政策调整,个人收购、买卖黄金行为将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当地检方也认定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之后于润龙多次讨要黄金均未果。

2012年8月,于润龙又因“非法经营罪”再陷囹圄,直至2013年7月再审,他被判决无罪。但是黄金始终迟迟未能赔还。

一直到2015年1月4日,吉林市公安局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按罚没时的金价支付给于润龙赔偿金384万余元(1元合0.16美元)。但是按照现在的金价,这笔黄金的市场价格却应在1,300万元左右。于润龙对黄金折价数额表示不满,遂提出了刑事赔偿复议申请。

不久,这一要求得到吉林省公安厅的支持。3月6日,吉林省公安厅出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吉林市公安局原赔偿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调解协议在3个月内返还赔偿请求人于润龙46,384克黄金。

另据报道,在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于润龙“返还黄金”案件就被列入选择题。标准答案称,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扣押的黄金,应当返还”是唯一正解。但在现实中,这道选择题花了13年才勾选出标准答案。黄金交接手续顺利

于润龙称,5月19日下午,他按照吉林市公安局要求,在当地交通银行一网点内完成了赔偿交接手续,顺利从窗口领取到了黄金。

“黄金有小盆那么大,事先已经包装好了。”于润龙称,交接全过程进行顺利,领取到的黄金共计45,860克,他用袋子装好带回了桦甸市,并存入了银行。据了解,该批黄金上印有“交通银行”和“沃德金”字样,并附有编号。

于润龙赔偿案件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铁雁介绍,之所以最后没有领取到46,384克黄金,主要是由于吉林省公安厅此前曾进行过调解,称当初上缴的黄金在纯度上有瑕疵,“重量上被折掉了500克左右,这一提法得到了我们认可。”

在经历两次被捕,四次受审,从无罪不起诉到有罪免罚,再从无罪到有罪没收黄金,又到撤销决定返还黄金之后,吉林桦甸市商人于润龙终于要回了本属于自己的黄金。

“这笔赔偿先用来还债”

横跨13年的追讨历程,早已彻底拖垮了于润龙原本富裕的家庭经济条件。于润龙的大女儿大学毕业无力继续读研,小女儿也因为家庭原因干脆放弃了学业。

于润龙称,现在的他回忆起这些年经历的事情,仍然觉得像是一场灾难,“确实对家庭影响非常大,但如果这么多年没有一直走下来,有可能就没有这个家了。”

“生活很苦,但是我们一直都在努力。”

于润龙此前向媒体表示。得到这么大一笔钱该怎么花?于润龙表示,毕竟有很多帮助过我的人,“说白了借来的钱要还了”,另外自己还打算做点生意来维持生活,然后尽量忘掉这件事,去迎接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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