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25日,中共吉林省纪委对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中共松原市委原书记)蓝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给予“双开”处分。

蓝军离任松原市市委书记时“千人相送”
据吉林省纪委通报,蓝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占有占用公共财物,收受礼金,默许、纵容亲属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贪污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蓝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损公肥私,默许、纵容亲属谋取非法利益,滥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卖官鬻爵,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蓝军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蓝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媒体报道,蓝军离开松原时,在当时的市委广场、市政路,曾有“千人送蓝书记”的场面,尤其是一群身着黑色西装、白色衬衫的干部“群众”,手拉着各种横幅,如
“蓝军,松原人民的好儿子”、“蓝书记,我们不愿您走”
等,颇为引人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1953年10月生的蓝军是吉林梨树人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共青团吉林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吉林电视台台长、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2003年4月转任地级市松原市市长,3年后担任松原市委书记职务,至2011年5月卸任,蓝军先后在松原主政了8年的时间。2011.5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委副主任、省食安办主任。2013年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
2014年12月,吉林省纪委通报,蓝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其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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