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名高级执法官员透露,联邦调查局(FBI)在联邦、州和地方调查期间使用了一批注册在虚拟企业名下的飞行器进行未经授权的监视,这些监视行为虽未得到法院认可,但接受司法部内部的监督。

FBI的空中监视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本周美联社发表的一则评论称,该部门监视飞行器的数量规模远比已知的大得多,且很多都是隐蔽的,注册在虚拟公司名下,实际控制方都是FBI,目前发现的这种虚拟公司至少有13家。
该评论还称,仅在过去的30天内,FBI的飞行器就出现在了11个州的30多个城市上空。
一名高级执法官员证实了美联社的说法,但表示,FBI将飞行器注册在虚拟的公司名下是为了安全谨慎,如果有人知道飞机属于FBI,可能会破坏飞机,影响该局的侦查工作。
该高级执法官员还称,依据司法部制定的规则,FBI在执行空中监视任务时并不需要得到法院命令。
美国司法部总检查长在2012年发表了FBI航空业务监督报告,但该报告是修订本,许多有关飞行器规模、飞行成本及如何运用等信息都未被公开。
对此,FBI发言人克里斯托弗-艾伦在一份声明中称,该局的航空部门是众所周知的,采取一些保密措施是为了确保工作的安全性,而该局进行的所有空中监视行动都符合联邦法规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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