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大陆召开了首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习近平、俞正声两常委出席,并提出来要重点统战留学生等三类人群,会上习近平提出要“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展现出了宽容、开放的姿态和胸襟。这种开放的胸襟赢得了不少人的称赞和肯定。执政党对本国人如此“开放”,但是对外国人却有点“不近人情”,以致于最近西方媒体却有点“暴躁”和不安。原因是上个月大陆官方公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大陆活动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动辄要经过公安部门的同意,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日前,美国《纽约时报》刊发《北京不再欢迎你》一文,称上月份中国大陆公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展现出了对在大陆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敌意”,对他们的活动进行了严格的约束,称这一立法是一种倒退,并称这一做法表示“中国欢迎外国投资,但不欢迎外国思想,这不仅对中国是个错误,对全世界而言也是个不幸。”。与此同时英国《金融时报》也加入“质疑”行列,称这种做法是一种“恐外”的行为。
上个月全国人大公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引起境外媒体的“讨伐”
可以看到,新一届领导人执政以来对于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存在联系的一些境内非政府组织进行了“清理”,大陆代表弱势群体维权的一些组织相继遭到打压,比如前年帮助弱势群体伸张权利的公盟遭到了打压,其领导人许志永被判刑四年。还有对于社会和经济政策进行研究的公益组织传知行去年也遭到了破坏,其领导人郭玉闪最近被以“非法经营罪”在北京起诉,他将面临的也是牢狱之灾。还有替乙肝人群发声的公益组织益仁平最近再一次遭到了官方的打压。这些组织之所以遭到官方的强力镇压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他们接受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并开展了一些跟政府“对抗”的活动。
此次全国人大对外公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并听取公众意见,显然延续了过去几年官方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理念。也就是不管是境内的非政府组织还是境外的非政府组织,都要适应当前中国政治的“新常态”。不能再向过去那样在中国境内搞“渗透”。这样的做法是一种简单化的管理方式,但也是一种偷懒的做法,是不顾群众利益,违背“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够现代化的做法。损害的是那些被侵权人的利益,比如拆迁受害人、司法不公的受害人,歧视政策的受害人等等。因为在他们表达和维护自身合法诉求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帮助是不容忽视。
这么做固然有利于维护眼前的政治“稳定”,减少可能存在的不安因素。但是这么做也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效果,比如“为泼脏水把澡盆里的孩子也倒出去”,对于其他“无害”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也“伤害”了。因为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常宽泛,大学、慈善组织、艺术机构、研究机构、社团、商会等等都包含在内,以国内安全的思维对待这些非政府组织,给他们来中国交流或开展活动设置过高的“门槛”,无疑会让他们望而却步,不敢再跟中国民间“打交道”。这种做法无异于关上了对外开放的大门,再次让中国回到了文革期间“闭关锁国”的处境,也难怪外媒解读为“北京不再欢迎外国人”了。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执政党推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庞大计划,但是对于非政府组织却并不重视,不仅对于境内的非政府组织进行打压,对于境外的非政府组织也要进行“严格限制”。中国社会历来是“大政府、小社会”的国家结构,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政府也逐渐退出了很多领域,甚至出现了“真空地带”,给社会治理带来阻碍。
三中全会也提出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显然一个国家仅靠政府不可能面面俱到,政府难以触及的领域正好可以交给社会去管理,而社会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非政府组织。过去这些年来大陆的非政府组织在一些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比如在绿色环保领域,以自然之友为代表的非政府组织在环保领域表现出众,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不仅仅是国内的非政府组织,还有很多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对大陆的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香港乐施会、台湾慈济基金会、福特基金会、欧盟商会等等组织,在大陆开展了很多的慈善和研究活动,帮助中国社会发展。
上个月中国大陆召开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提出了对于留学人员等三类人进行重点统战,这是一个很好的思路,为什么不可以把统战的思路应用到境外非政府组织身上呢?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不具有政治因素的,不必如此敏感地将其拒之门外,而应当让其走进中国,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助力。如果像计划出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那样,对于他们在中国开展活动设置太多不必要的门槛,时刻当成“敌人”来防范,这种做法是一种封闭和倒退的做法,对于改革事业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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