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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学泰斗”:双规与法治有冲突

“双规”是中共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涉嫌违纪违法官员施行内部审查的手段,即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对此,有“中国司法界良心”之称的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终身教授江平承认,中共目前肃贪使用的双规手段,确实与法治有所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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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雷厉反贪,中纪委声望与日具增,但在调查过程中,党内纪检机关的权力是否得到有效制衡也为人所关注。日前,中纪委官网就曾刊文强调,反腐败工作高度敏感,无论对哪个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审查,必须把规矩进一步明确起来,加强请示报告。

双规即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

文章称,决不能先斩后奏,更不能搞倒逼、“反管理”,把事儿办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再往上一端。这样的警示显然非无的放矢,纪检系统显然存在着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情况。而对干部进行审查很大程度上会用到“双规”。

所谓的双规,是指中共党内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党员在规定时间、地点交待问题。现年85岁的江平日前接受香港有线电视的专访时平说,对于党内实行双规,国内的司法界人士一直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党内双规的做法是违法的”,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我个人认为,双规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它当然和是有法律冲突的”。

江平在中国“文化大革命”之后,出任过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负责重建法律体系工作,一直被公认为大陆的“法学泰斗”。江平说:“我认为双规是在中国今天针对了腐败比较严重的情况,所进行的非常措施。”他说,所谓的非常措施,“就是不是常态的,它是特殊情况下做的,我个人认为双规的做法,在打击贪污腐败这个问题上,它是功不可没,但不能够长期采取这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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